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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作“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报告

2015-10-10 08:13来源:中国环境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环保部陈吉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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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关心饮用水源到底怎么样。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能否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建立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机制,实施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针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09项指标全分析,组织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全国3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取水达标率为96.2%。“十二五”前四年,已解决2.8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2004年的38%增加到2014年底的78%。

四是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依靠制度和法治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构建起由8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以“1+6”方式推进。

在完善环保制度方面,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日臻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在建立中。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稳步铺开,11个试点省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超过76亿元,对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减少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健全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环保费改税,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环境保护税法》已经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从2007年至今,投保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一些典型理赔案例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反响。

在加强环境法治方面,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为加强与新《环境保护法》的衔接,环保部正在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的制(修)订进程,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取得诸多突破和创新。比如:将“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修改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了两者关系重大调整和创新。再比如:环境保护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曾长期存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就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过去是处罚一次就完了。社会各界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给予积极评价。

我们知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部把今年确定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专门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举措。制定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新法赋予监管权力和手段进行细化,为基层环境执法提供指导和规范。在这里给大家报个账。今年1-8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05件,罚款数额近3.3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400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524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责令停产近2.3万家,关停取缔1.5万余家,罚款3.5万余家。由单纯“督企”向综合“督政”转变,组织对19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先后约谈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总计706件,超过以往十年总和。2014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180件,超过上年2倍。今年1-8月,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16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9件。

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加强法治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让大家守法,促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以建立规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当前,环保工作越来越依赖宏观政策,而保持宏观政策有效性的基础是规范的法治化社会,一定要把守法的问题解决好。实际上,随着环境监管执法趋严、趋实,环保守法的新常态正在逐步形成,这个路还很长,但是这个趋势已经很明显了,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公众的监督意识都有了较大提升。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境意识是前提。“十二五”以来,我们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纪念活动,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推动绿色环保观念深入人心。我们也出台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国有泛生态环保类组织近6000家,登记注册的环保NGO组织近700家,在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是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我们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现报告书(表)全本公开、政府承诺文件公开、审批决定公开、环评机构和人员诚信信息公开。出台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

另外,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2014年,我部接待来信来访数量达到4.4余万件次,日均120多件,是2010年的近1.7倍;处理群众来电及网上举报近3.9万次,日均106次,是2010年的1.67倍。今年6月5日环境日,我部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仅3个月就接到6千余条举报信息。数量攀升的背后,是公众监督意识的快速觉醒。

延伸阅读:

【访谈】陈吉宁: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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