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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乡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0-12 10: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污染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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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一是提升工艺装备水平。鼓励使用圆排车、自动化注汞设备与工艺,以节汞为重点,大力发展低汞、微汞技术及产品。二是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五)规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处置。积极鼓励和引导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烟尘、含重金属污泥等废渣的产生量;规范对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加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查,坚决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六)强化重金属污染执法监管。一是提升重金属执法监察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强化重金属污染现场监察监管,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完善重金属监测体系。着重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应急重金属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加强监测实验室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频次,按要求完成地表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加快推进重点防控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三是健全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预警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七)强化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保障。一是加强应急性民生保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除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的涉重金属污染源,加强风险监管和风险防范;二是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重点区域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对农产品产地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定点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档案,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严禁使用砷类农药,严格控制在食品及饲料中添加重金属添加剂;三是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模式,减少含铅油漆、涂料、焊料的生产和使用,鼓励产品经营者进行绿色生产,促进和激励企业开发绿色技术,研发重金属替代技术,生产绿色产品。

三、年度重点项目

(一)重点防控区验收。在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嘉兴市环保局涉汞行业重点防控区验收与制革行业整治整体验收,向省环保厅提交《重点防控区污染整治评估报告》并申请验收。

(二)落后产能淘汰类项目。主要包括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1年)》、产业振兴调整规划以及浙江省产业政策、涉汞行业整治方案中处于淘汰类别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的企业。

(三)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终期评估。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成效,对辖区内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清目前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排放情况,客观评估当前形势,剖析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终期评估工作。各涉重金属企业要总结“十二五”期间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减排措施和工作成效,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成“一厂一档”,并将2015年废水、废气监测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管理科(名单见附件3、附件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要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考核迎检工作细化与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完成各项考核目标。

(二)完善任务计划,制定配套措施。各地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任务计划,抓紧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年度削减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保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以当地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予以支持,促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现有各渠道的相关资金要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原标题:关于印发《桐乡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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