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市场正文

【分析】2014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进展

2015-12-10 08:44来源:固废观察作者:陈善平 张瑞娜关键词: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PPP模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重要决定,目前国务院、财政部和发改委已相继出台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超过40个,相关政策已成体系。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包括:2014年9月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明确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工作要求,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PPP项目示范。该通知是财政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来下发的第一份正式文件,对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11月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确定的首批PPP示范项目中,就包括涉及垃圾焚烧领域的PPP项目(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内容为南京江南、江北灰渣填埋场和城南、江北垃圾集中转运系统)。为规范PPP项目运作,加快推进实施,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文件,促进PPP落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目前已开始第二批示范项目上报工作。

2014年11月和2015年5月,国务院相继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提倡建立健全的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对环境治理的投资,确保行业多元发展,同时把生态环保位居七大重点领域之首。

2014年1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从项目适用范围、部门联审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规范价格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做好示范推进等方面,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具体要求。可以预见,2015年将是PPP政策落地年,垃圾焚烧领域将有大量项目涌现。

(* 该项目已获得1.08亿元中央专项投资预算(拨款))

3、焚烧项目的低价竞争值得警惕

垃圾焚烧作为环境产业中的细分领域,由于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市场化程度也较高,市一级以上的垃圾焚烧BOT项目已基本被瓜分完毕,由于竞争加剧,最近多地频频出现超低处理费现象,菏泽、长春、松原、连云港、攀枝花、禹州等项目纷纷出现了10~40元不等的超低垃圾处理费,绿色动力最近发布的一则中标公告,更是将低价竞争暴露无遗。这家作为焚烧行业主力军之一的企业以26.8元/吨的垃圾处理费拿下了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低价的垃圾处理费带来了低质运行的隐忧,也带来了能否高标准运行和盈利的关注。

垃圾贴费一直是垃圾发电项目成本补偿和合理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直接决定了项目的盈利水平,但各项目垃圾处理补贴的标准不一,相差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已投运的焚烧厂采用进口炉排炉的,垃圾补贴费范围从130元/吨到240元/吨不等。垃圾补贴费的多少除了和焚烧厂投资、设备维修、营运管理水平、资金来源、企业利润等因素有关外,还和炉渣、飞灰及渗沥液的最终处置方式密切相关。垃圾处理补贴费最低的是山东荷泽垃圾发电项目,仅为10元/吨,最高的是上海浦东御桥垃圾焚烧厂,达到了247元/吨。广东省贴费在60~198元/吨,深圳市对垃圾处理的补贴费相对较高,如盐田项目为190元/吨。浙江宁波为每吨100元。

除了市场竞争以外,企业缺乏自律、政府低价导向、项目稀缺和评标体系不科学也是引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低价竞争的原因,而这样的低价竞争无疑会加剧社会公众的疑虑,激化双方的矛盾升级。破解低价竞争,需要政府和企业转变思路,换一个角度看待焚烧。企业关注的是“价格”,而公众更关注“价值”,政府则需要从中取得二者的平衡,思路要从原来的“有一个处理设施”,到“更优的处理设施”,帮助企业、也是帮助政府自己,以更为自信和开放的怀抱迎接公众,化解民众对焚烧的信任危机。

4、环保服务业逐步发展、排放监管和执法力度逐步加强

在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第三方治理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措施,这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环保部制定《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将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作为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并在财政、融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政策。2014年征求意见、预计2015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环保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将垃圾处理等单项或一体化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改变了过去政府只是购买设备和工程的做法,而是购买环保服务的结果。2014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大力推行第三方治理。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明确要求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第三方治理工作的落地,势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垃圾焚烧等领域等活性,打造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延伸阅读:

【报告】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

原标题:【年度报告之四】2014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进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焚烧厂查看更多>垃圾焚烧查看更多>PPP模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