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2-02 08: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水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全面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执法资格管理,依法审查、确认环境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环境执法资格,不得从事环境执法活动。依法梳理环境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严格确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执法职权、岗位执法责任。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办案质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法制办、编办等配合)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建立环境保护重大案件法制审查制度。强化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严格遵守环境执法中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作用,对重大、疑难的环境执法案件,实行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决定制度,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提高环境执法质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法制办等配合)

3.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跨省界断面等重点区域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等配合)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自2016年起,逐步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4.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优化调整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跨区域断面建设水质监测自动站。全面提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到2020年底,建成全省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形成水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水利厅等配合)

(三)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和其他重点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配合)

2.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防范环境风险。研究建立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按照国家发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加强尾矿库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将建在禁建区内、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下游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敏感点的尾矿库,列为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尾矿库环境安全管理台账,加强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等配合)

保障跨国界河流水环境安全。制定跨国界河流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全面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元江—红河、怒江—萨尔温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跨国界河流的监测和污染综合防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外办等配合)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延伸阅读: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十条查看更多>水环境质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