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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下)

2016-05-25 11:05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作者:王灿发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管理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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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成为环境法治建设短板并影响新《环保法》实施效果

法律实施需要坚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但目前环境执法机构的环境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能力不强影响了环保制度的和措施全面、充分地执行和遵守,环保执法力量、执法技术和手段、执法经费的“倒金字塔”现状使得基层环保部门很难承担起繁重的执法任务,从而使新《环保法》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四、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限制了法律实施成效

环境是一个完整的大系统,山水林田湖在生态上具有不可分割性。这种环境生态的特点要求需要有统一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但目前条块分割的环境管理体制,使得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方面缺乏协调配合,从而限制了一些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效果。

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对象和范围限制仍显过严

目前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信息公开不充分,让公众无法参与;二是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仍面临较大障碍,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范围太窄、诉讼对象范围尚未包括行政公益诉讼;三是公众环境举报权的保障尚不充分;四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尚集中于“后端”抗争,缺乏预防性的“前端”治理;五是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尚待提升。

第六部分 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的主要结论

新《环保法》颁布、生效一年多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高度重视,其宣传贯彻的力度和广度超过了过去任何一部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由于其在一开始就被冠以“史上最严环保法”,因此其被社会各界的接受程度、遵守程度、执行的力度、对违法者的威慑力、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在环保法治史上都是无前例的。通过评估,可以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一、多层次、多途径的广泛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为新《环保法》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和群众基础

各级人大、政府、环保部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社会组织、居民社区和企业通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和论坛、党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市民大讲堂、案例报道、疑难解答、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使新《环保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企业和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得到一次跨越式的提升,使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不同程度地提升,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也认识到环保法不再是“软法”。

二、大量配套规定和标准的相继出台以及 “土政策”的清理增强了新《环保法》的可实施性

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和各地方人大、人民政府在新《环保法》颁布以后制定颁发了大量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对与新《环保法》规定不一致、相矛盾的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和废除,保障了新《环保法》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保部及时出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为新《环保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操作的规范。

三、严格执法,督政问责,促进了环境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转型

新《环保法》所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督政问责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被有效实施,较好地发挥了预防环境危害、遏制环境状况恶化、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的作用;跨行政区联防联控制度开始产生效果,促进了区域环境治理合作;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越来越受到重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有着较高的社会满意度。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其它环保法律中已有的制度,促进了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进而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向绿色化转型。

四、措施到位,追责严厉,遏制了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初步恢复了环境法治秩序

由于环境保护部相应配套规章的及时出台和大力的推进,区域限批、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等重要环境法律措施,在过去的一年中充分展示了其“钢牙利爪”的作用。区域限批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担负起污染总量削减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的管理责任;查封扣押治愈了环保执法机构多年来有令不行的痼疾;限产停产使得超标排放者不得尽快采取治理措施;按日计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两高一低”的现象,使屡罚不改的违法者付出了沉重代价;违法犯罪案件移送使得环境执法有了坚强后盾,极大地遏阻和制裁了严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这些措施的实施是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最精彩的亮点。

延伸阅读:

【简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上)

原标题:【简版报告】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 简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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