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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上)

2016-05-25 10:50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作者:王灿发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保护王灿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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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简版)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

二零一六年三月

课题组组长: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课题组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冯 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刘飞琴,中国政法大学

张式军,山东大学法学院

竺 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龚向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童光法,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

研究助理:

中国政法大学:冯诗仪 魏迎悦 郑弘 马睿聪 姚丽静

山 东 大 学 :徐东 宋义正 韩冰 徐欣欣 汪盈

北京理工大学:王颖坤 赵婧涵 赵倩 王雪

北京农 学 院:王海樱 姚璐

咨询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军,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

王凤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

卢建茹,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处

邱 秋,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罗 丽,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周晋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韩德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蓝 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前言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已经一年有余。这部法律被宣传贯彻的情况怎样、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事业单位对有关规定是否予以遵守、立法规定本身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是否达到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效果等问题,都是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解的需求和愿望,也为了总结新《环保法》在2015年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和发现新《环保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国家有关机构和部门提出完善新《环保法》实施的建议,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的环境资源法学专家,组成了“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对新环保法在2015年全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这里规定的“立法后评估”是官方的评估。而我们课题组这次对立法实施情况的评估,仅是民间法律实施评估,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报告中使用的数据、陈述的事实、分析的问题、得出的结论,均是课题组进行独立调研、分析的结果,而不代表任何部门和机构的观点。

延伸阅读:

【简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下)

原标题:【简版报告】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 简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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