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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环监数据 他们努力造假!环保小伙伴怎么看?

2016-06-19 09:58来源:环保人作者:朱达志关键词:监测数据监测数据造假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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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看最近一周网上报道的环境监测造假情况

1、菏泽日照两企业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各罚10万负责人被行拘,凤凰网,2016年6月16日。

近期,菏泽于楼断面氨氮超标,山东省将该断面与周边重点污染源关联分析,发现该断面主要纳污企业为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但该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怀疑有弄虚作假问题。

5月16日,省监控中心对该公司进行独立调查,在排除设备造假以后,对通过采样管路进样和绕开采样管路进样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不一致,初步判定采样系统存在问题。

经过前后6个多小时的详细排查最终发现采样管路被人为引入封闭的生物指示池,采集指示池内被稀释的水样。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作假。

调查人员固定好证据后,通知省公安厅,公安厅责成菏泽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目前,巨野县环保局对三达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

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修改设备参数罚款10万元负责人行政拘留10天

2、福建十家企业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吴跃伟搜狐网,2016年6月15日。

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的氨氮自动监测仪器采样管路被人为断开并封口,监测仪器的进样管被插至矿泉水瓶中,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样品消解加热温度和加热时间设置低于正常值,涉嫌篡改仪器参数;将消防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气浮池进行稀释,涉嫌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

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五个主要地点及方式

三、国家对监测数据造假的惩罚

新《环保法》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惩处规定,将数据的质量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

2015年12月29日,环保部制定并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

地方上,山西省日前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17种篡改监测数据、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按照《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据悉,《细则》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11类环保行为中涉及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原标题:【图文】环监数据,他们努力造假!环保小伙伴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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