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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PPP)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2016-09-27 08:28来源:弘鲲咨询作者:课题组关键词:PPP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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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步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从2004年开始,建设部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分行业的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特许经营项目有了总则性的规定。上海在总结前两个发展阶段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市场化和政企分开改革,于2005起着手研究地方性制度规范,《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为《管理办法》)经过几轮修改、讨论、论证等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终于在2010年底公布,2011年5月启动实施。这标志着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工作走向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协作有序的轨道,也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改革明确了方向。《管理办法》出台以后,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没有新增的特许经营项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全国人大已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国务院也将这项工作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国家发改委已牵头展开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已进入“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管理”的新阶段,上海现代城市治理结构的建立也对特许经营制度框架完善提出了新要求。

二、上海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特许经营总体情况

1、现状特点。经初步统计,目前本市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共有特许经营项目近50个。主要涉及路桥、水务、环境等领域。其中,路桥领域主要是经营性高速公路,比如A2、A3公路项目;水务领域主要是污水处理项目,比如竹园一厂、竹园二厂等;环境领域主要是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比如老港四期、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多采取BOT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同时,在电力、能源等领域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如申能风电项目、金山和南汇的天然气项目等。不同特许经营项目的运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路桥领域大部分项目经营较为困难;水务领域污水处理项目运营良好;环境领域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运营良好;燃气领域两个项目运营良好。项目主体多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污水处理、垃圾焚烧项目中城投占据多数;路桥项目主体多为市属国企(包括城投、城建、大众、上实、建工、虹开发、国盛等);有部分项目外资民资独资或合资(如莘奉金公路、老港四期、江桥垃圾焚烧厂等)。

原标题: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PPP)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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