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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以定量排放标准严控场地扬尘污染

2016-10-12 14:35来源:辽宁环保作者:张茉关键词:扬尘排放扬尘污染防治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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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监测点位应如何选择?

答:监测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于可能的浓度最高处,例如施工及堆料场地边界设有围挡,监测点通常设于围挡外任意可能浓度最高点处,亦可设于工地出入口或围挡开口处;无围挡施工及堆料场地监测点可设于边界外任意可能浓度最高点处。监测点浓度取实测浓度最高者计值。

8问:辽宁省《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如何确定?

答:《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中明确规定,城镇建成区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应设定为除不宜进行无组织监测时,即风速小于4.5m/s,实施全部抑尘措施的境况下,全部扬尘排放单位都能达标的浓度。

辽宁省4.0m/s以下风速出现时间约占全年的82%,此时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达标率为100%,连续5min平均浓度限值为0.8mg˙m3。辽宁省5.0m/s以下风速出现时间约占全年91%,此时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达标率为100%,连续5min平均浓度限值为1.0mg/m3。4.0m/s以下风速为辽宁省全年主要风速,因此,将0.8mg/m3定为城镇建成区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限值。

辽宁省城区经济较发达且受扬尘污染严重,郊区及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且受扬尘污染较轻,在限值确定时应予以区分,郊区及农村地区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可高于城镇建成区的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国家标准》(GB16297-1996)中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规定限值为1.0mg/m3,因此,郊区及农村地区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应低于1.0mg/m3。

9问:《标准》发布以后,将为辽宁省扬尘监管带来哪些便利?如何改善辽宁省环境质量?

答:对施工场地监测发现,施工单位并没有采取《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所有措施进行扬尘防控,多数施工场地的扬尘的排放浓度为范围处于0.1~0.8mg/m3,部分场地的扬尘排放浓度较高。

《标准》发布以后,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对场地扬尘的执法。同时会促使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措施进行扬尘防控,有利于扬尘污染的控制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标准》的发布将为辽宁省带来可观的环境效益。在上世纪90年代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大气中TSP浓度每增加100μg/m3,心脑血管病的死亡率就会增加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死亡率增加3%;并且TSP排放浓度超标也可能引起城市灰霾或城市热岛效应,对环境危害极大。目前颗粒物控制技术多针对于电力、工业锅炉及工业窑炉的烟粉尘排放,忽视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的治理。《标准》执行以后,可促进施工及堆料场地合理布局,有效控制扬尘的排放浓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原标题:以定量排放标准严控场地扬尘污染——解读《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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