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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参与)
三、优先突出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田长制”治土新机制
(七)科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国家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土壤污染详查,2018年在东坡区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估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同时,将划定结果报省政府审定,数据上传至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丹棱县试点开展林地、园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参与)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征收中,严格执行补充耕地质量评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参与)
突出“两城三园七片”和东坡泡菜、彭山葡萄、仁寿枇杷、洪雅茶叶、丹棱“不知火”、青神椪柑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结合“东坡味道”生态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和品质提升,制定全市农产品种植基地清单,划定“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各县(区)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推行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建立土壤质量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土地污染状况和地力评估,加强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合社等重点领域和畜禽养殖沼液还田“种养结合”重点区域的监督和评估,防止掠夺式经营。(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等参与)
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以构建绿色食品安全体系和土壤永续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鼓励创建规模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全市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市县两级实现检测机构全覆盖,在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置农产品速测室。到2020年,“三品一标”保有量达到400个,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55个。(市农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区)、园区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投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各县(区)、园区要按照国家的技术指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达94%。(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2020年底前,各县(区)、园区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制订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并组织开展实施。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完成率达94%。(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参与)
(十一)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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