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政策|《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7-09-01 10: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十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增强土壤污染检测能力建设,为执法监管人员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必要的执法装备。(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增强土壤应急能力建设。将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底前,完善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突发事件造成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应及时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必要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三十三)完善激励政策。做好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省、市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镇(街道、园区)。统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

制定完善激励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开展)

(三十四)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参与)

(三十五)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定期公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参与)

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参与土壤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鼓励畜禽养殖户、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等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局等参与)

推动公益诉讼。以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余泥渣土、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造成土壤环境污染案件为重点,鼓励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参与)

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以及专业展馆等方式,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相关科学知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土壤环境保护的内容作为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托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采取组织参观、制作宣传手册、设置展馆等形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企业自觉开展环境公益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意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参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查看更多>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土壤环境质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