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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陶瓷砖瓦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18-05-08 17: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行业陶瓷砖瓦工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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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陶瓷生产大国,建筑、卫生、日用陶瓷产量多年居世界第一。据2016年统计,建筑陶瓷年产102.64亿m2,占世界总产量2/3;卫生陶瓷年产2.27亿件,占世界总产量近50%;日用陶瓷年产400多亿件,占世界总产量60%以上。

陶瓷产品种类多,窑型多,企业规模差距较大,污染治理水平不一。陶瓷生产工序中的陶瓷窑、墙地砖生产的喷雾干燥塔是典型的高温窑炉,也是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来源;部分采用注浆工艺的日用瓷产品企业水资源消耗较大,污水排放量相对较大。另外,我国砖瓦工业量大面广,但企业相对落后,单个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但整个行业企业众多,产能巨大,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较高,无组织排放量大且难于控制。总体上来看,陶瓷砖瓦工业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数量和废气污染源数量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较大。

按照生态环境部总体部署安排,2018年开展陶瓷砖瓦行业排污许可研究工作,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核发陶瓷行业排污许可证、在京津冀地区核发砖瓦行业排污许可证打下基础。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现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以在网盘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7bYXa15R3RmHssbx9ob7Sw

也可以登录我部官方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为便于大家更好的提出意见,建议大家先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LicenseRedirect

欢迎各单位和个人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请于2018年6月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赵军、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何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楼西楼301室

邮政编码:100024

电话:(010)51167170

电子邮箱:hejie2007@139.com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Ceramics, fried brick and tile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3

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26

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36

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41

8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46

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51

10 合规判定方法... 55

附录A 陶瓷工业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参考表... 58

附录B 陶瓷砖瓦工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参考表... 73

附录C 产量折算系数参考表... 83

附录D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表... 84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陶瓷砖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规划财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陶瓷砖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陶瓷工业、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防水建筑材料工业、隔热和隔音材料工业和建筑用石加工工业等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未作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5464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620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局 环监〔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 第84号)

《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号)

《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 年 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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