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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2采样频次及时段
B.2.2.2.1对无组织排放的采样,应优先使用内壁经惰性化(如硅烷化等)处理的采样罐,采样罐的清洗和采样、真空度检查、流量控制器安装与气密性检查应按照HJ759中的规定执行。
B.2.2.2.2连续无组织排放源,其排放时间大于1小时的,应在生产工况、排放状况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使用采样罐或气袋采样时,应恒流采样20分钟以上,气袋采气量应不小于20升;或者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其平均值作为小时平均浓度。
B.2.2.2.3间歇无组织排放源,应在排放时间段内恒流采样,连续采集2~4个间歇生产过程,恒流采样,累积样品采气量不小于20升;或在排放时段内采集3~4样品,计算其平均值作为小时浓度。
B.2.3采样记录
应记录以下项目,并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
a)采样日期和时间。
b)采样设施的名称及种类,企业使用的主要VOCs的种类。
c)采样场所的状态:示意图、采样位置、排风机和鼓引风机的风量、VOCs处理设备和处理方法、烟气温度等。
d)设施的运行情况。
e)采样条件:采样设备的配置,采样时间,采样气体量等。
B.3样品运输和保存
B.3.1现场采样样品必须逐件与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的损失、受热、混淆、泄漏和沾污等影响样品化学性、质控的因素。
B.3.2用气袋法采集好的样品,应低温或常温避光保存。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样品分析应在采样后8个小时内完成。
B.3.3用采样罐采集的样品,在常温下保存,采样后尽快分析,20天内分析完毕。
B.3.4冷链运输的样品应在实验室内恢复至常温或加热后,保证与采样时的化学状态下再进行测定。
B.4安全防护要求
B.4.1采样或监测现场区域为有防爆保护安全要求的危险场所,根据危险场所分类选择现场采样、监测用电气设备的类型,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应按照GB3836.1和/或现场及用户规章中的最严、最全规定执行;若不具备现场测试条件的,现场采样后送回实验室分析。
B.4.2采样或监测现场区域的危险分类或防爆保护要求未明确的,应按照GB3836.1中的规定监测设备开展采样或监测工作。
B.4.3污染源单位应向现场监测或采样人员详细说明处理设施及采样点位附近所有可能的安全生产问题,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培训。
B.4.4现场监测或采样时应严格执行现场作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若监测点位区域为有防爆要求的危险场所,污染源企业应为监测人员提供相关报警仪,并安排安全员负责现场指导安全工作,确保采样操作和仪器使用符合所有安全要求。
B.4.5采样或监测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类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尽量在监测点位或采样口的上风向进行采样或监测。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便携式仪器测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
C.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通过使用便携式测量仪器(以下简称“测量仪器”)在各种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浓度的测量方法。直接采样分析或间接采样分析,间接气体采样应采用集气袋或采样罐,测量仪器的测量原理以色谱/选择性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和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为基础。
C.2术语和定义
C.2.1总烃
指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便携式色谱/选择性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或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C.2.2非甲烷总烃
指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非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C.2.3校准量程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用标准气体浓度值(若多点校准为校准用最高标准气体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的选择要适当,所测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应在C.S.的20%-100%之间,不得超过C.S.。C.S.不能超过仪器的最高量程。
C.2.4系统示值误差
标准气体经采样管导入仪器得到的测定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的误差。
C.2.5转换效率
使用催化氧化技术氧化非甲烷总烃的转换效率。
C.2.6零点漂移
测量仪器的最小刻度对应的指示值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
C.2.7量程漂移
测量仪器的最大刻度对应的指示值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
C.2.8设定流量
测量仪器指定的样气流量,校准气体流量。
C.2.9volppmC
基于碳原子数表示的VOCs浓度单位。
C.2.10响应时间
持续时间由响应滞后时间和上升时间组成,由于引入试验气体,仪表指示达到最终指示值的90%
C.3方法原理
C.3.1氢火焰离子化检测系统
将被测量样品气体加入氢火焰时产生的离子电流以及浓度的系统,在本标准中被称为FID。
C.3.2催化氧化-非分散型红外吸收系统
在该方法中,用加热的催化剂将VOCs氧化成二氧化碳,其浓度由红外线的吸收强度测量,在本标准中称为NDIR。
C.4试剂和材料
C.4.1零气
用于校准的零气体,作为杂质存在的VOCs,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允许浓度小于1volppmC)。
C.4.2标准气体
可采用甲烷标准气、丙烷标准气或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气:有证环境标准气体,平衡气为合成空气(氧气21%+氮气79%),浓度按需要而定,不确定度不大于2%,。
C.4.3燃烧气
氢气:纯度≥99.999%,可采用压缩钢瓶气或固体氢气。
C.4.4气袋
用于气袋法校准仪器和废气采集。气袋材质为符合HJ732要求的聚四氟乙烯材质,容积不小于20L。
C.4.5苏玛罐SUMMA
用于苏玛罐法废气采集。罐的内表面经过惰性化(如硅烷化等)处理,以保证成份在储存中保持稳定,容积不小于20L。
C.4.6样品加热箱
用于气袋样品的加热,温度控制范围为120±10℃。
C.5仪器和设备
由采样系统和仪器主机两部份组成。其中,采样系统包括具有滤尘与全程加热及保温装置的采样管线、流量计及其它导气管线等。采样管内衬及导气管线为惰性材料(如硅烷化的不锈钢、硬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等)。
C.5.1便携式色谱/选择性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仪器主机包括流量控制单元、色谱/选择性催化氧化-FID检测器、氢气及相关功能测试气体与抽气泵等。
仪器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如下:
——示值误差绝对值:≤3%(浓度<40mg/m3时,≤±5%,以碳计)
——系统偏差绝对值:≤3%(浓度<40mg/m3时,≤±5%,以碳计)
——仪器响应时间不大于120s
——零点漂移:最小量程的±1%
——量程漂移:最小量程的±1%
——重复性:显示值的±3%
——样气流量变化的稳定性:最小量程的±2%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小于95%。
C.5.2便携式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检测器
仪器主机包括流量控制单元、NDIR检测器及相关功能测试气体与抽气泵等。
NDIR测量仪器包括基于非分散红外线吸收系统的分析仪以及样气预处理设施,其中有将VOCs氧化成二氧化碳的含有催化剂的流路,以及没有催化剂的流路,通过交替测量每个流路中二氧化碳的浓度来确定VOCs浓度。测量装置由氧化催化剂,卤素洗涤器,汽液分离器,泵,测量工具部件等组成。
由于测定精度随着样品气体中的二氧化碳浓度的上升而下降,因此限定于不含有经过燃烧处理的排气的测定。
仪器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如下:
——示值误差绝对值:≤3%(浓度<40mg/m3时,≤5%,以碳计)
——系统偏差绝对值:≤3%(浓度<40mg/m3时,≤5%,以碳计)
——测试方法重复性:最小量程的±2%
——零点漂移:最小量程的±1%
——量程漂移:最小量程的±1%
——仪器响应时间不大于120s
——催化氧化效率:95%以上
——无机碳的影响:最小量程的±6%
——样气流量变化的稳定性:最小量程的±2%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小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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