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4.7 其他要求
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核意见或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排污单位,采用的污染治理设施或措施不能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的排污单位,以及存在其他依规需要改正行为的排污单位,在首次申报排污许可证填报申请信息时,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规定”一栏,提出改正方案。
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5.1 排放口及执行标准
5.1.1废水排放口及执行标准
废水直接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间歇排放时段、对应入河排污口名称及编码、受纳自然水体信息、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的地理坐标及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间接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及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单独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废水间歇式排放的,应当载明排放污染物的时段。
5.1.2废气排放口及执行标准
废气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出口内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及承诺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
5.2 许可排放限值
5.2.1 一般原则
许可排放限值包括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包括年许可排放量和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年许可排放量是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连续12个月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年许可排放量同时适用于考核自然年的实际排放量。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如采暖季、枯水期等),可将年许可排放量按季、月进行细化。
对于水污染物,实行重点管理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主要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一般排放口仅许可排放浓度,不许可排放量。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仅许可排放浓度,不许可排放量。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不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对于大气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以厂界确定无组织许可排放浓度。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不许可排放量。
根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从严原则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依据本标准5.2.3规定的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依法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落实环境质量改善要求。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的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还应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审核意见确定的排放量的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包括地方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文确定的排污单位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现有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等地方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单位以一定形式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填报申请的排污许可排放限值时,应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写明申请的许可排放限值计算过程。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承诺的排放浓度严于本标准要求的,应在排污许可证中规定。
5.2.2 许可排放浓度
5.2.2.1 废水
对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直接排向环境水体的情况,应依据GB 19430、GB 19431、GB 25462和GB 8978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确定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水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对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间接排向环境水体的情况,对于柠檬酸、酵母工业排污单位,分别按照GB 19430、GB 25462中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执行。对于味精工业排污单位,当污水间接排向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时,按照GB 19431中的规定,应达到负责审批该污水处理厂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放要求;当污水间接排向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按照排污单位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责任单位的协商值执行。对于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当污水间接排向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时,执行GB 8978中的三级排放限值;当污水间接排入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按照排污单位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责任单位的协商值确定。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排污单位在同一个废水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废水,且每种废水同一种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不同时,若有废水适用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执行相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混合废水排放的规定;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作规定,或各种废水均适用GB 8978的,则按GB 8978附录A的规定确定许可排放浓度;若无法按GB 8978附录A规定执行的,则按从严原则确定许可排放浓度。
5.2.2.2 废气
应依据GB 9078、GB 14554、GB 16297和GB 19431确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按照《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的要求执行。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若执行不同许可排放浓度的多台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采用混合方式排放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则应执行各许可排放限值要求中最严格限值。
5.2.3 许可排放量
5.2.3.1 废水
实行重点管理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明确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年许可排放量,可以明确受纳水体环境质量年均值超标且列入执行排放标准中的其他相关排放因子的年许可排放量。实行重点管理的含发酵工艺的味精制造排污单位,还应明确总氮年许可排放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a) 单独排放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水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是指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水污染物年排放量的最高允许值,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从严确定;当仅能通过一种方式计算时,以该计算方式确定。
1) 依据水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产品产能核定,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5.2.5 其他
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中有原辅材料、燃料等其他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明确其他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2月1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准入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相应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准入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固定污染源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规则的通知,以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体系,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控制要求,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固定污染源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规则的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将《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本审批原则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其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具体的污染因子按照沪环规〔2023〕4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环规〔2023〕4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
2023年3月28日,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提醒企业自觉守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3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舞阳首创水务伪造干扰监测数据2022年11月9日,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监控中心在线水质污染物数据分析和利用无人机巡查研判,初步锁定舞阳首创水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范围包含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项目建设200t/d生活垃圾分选+200t/d垃圾压缩中转的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一个;另外将云和县现有22个中转站提升改造为标准压缩式中转站;同时提供额定处理能力为20t/d的餐厨垃圾直运处置体系。公示如下:序号:1项目名称:
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海事局、辽宁海警局联合印发《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
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安排入海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9项重点任务,详情如下:山东省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全文如下: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0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
近日,由亚洲环保媒体平台、环保金融街工作室、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22(第七届)环保企业商业价值年度评选”公布了获奖名单,此次评选旨在寻找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环保企业,促进环保行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通过对企业的市场业绩、商业模式、技术创新、典型案例、战
随着国家对废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其中总氮排放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尤其一些地区要求市政污水处理厂提标到地表水准四类标准,其中要求总氮小于10PPM,为保证总氮达标排放,通过外加碳源降低污水中总氮的量,成为了目前唯一适用于实践的手段。一、碳源介绍目前市面上常用的碳源:甲醇、乙酸、乙酸钠、面粉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总共通报过12个污水案例,在所有与环保产业有关的案例中,占比接近了一半。据统计,督察组比较关注的污水处理问题主要有5大类,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或扩建迟缓、污水处理厂“晒太阳”、污水处理厂“吃不饱”、污水处理厂“吃不下”。
2021年是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日前,张家口市聚焦“首都两区”建设,制订印发了《2021年张家口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与环境扩容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统筹饮用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河流湖库水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生命一样全力保护全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和生态屏障,力促张家口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详情如下: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
4月29日,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
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的系统结构与功能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规范性要求、验收技术要求、日常运行维护与校准要求和数据应用。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4月22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详情如下:司法亮剑“固废”顽疾!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工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其中的危险废物,会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土壤,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是环境治理中的一大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导语电力系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能源活动中的电力活动产生的直接碳排放约占40%。电力排放因子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是否与电力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相吻合,对于能否精准评估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碳排放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朗新研究院作者:张家维)近年来,随着
日前,《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提出,2025年全省1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到2027年全省5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形成5个以上典型案例,降低锂电池、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文如下:安徽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部署了4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一是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