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860.2),发酵酒精、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料酒等酒生产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9430柠檬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GB 19431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2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60.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
HJ 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95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
HJ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 环监〔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14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6〕1087号)
《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81号)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年第9号)
《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condiment and fermented product manufacturing
指以玉米、大米、糖蜜、大豆、麸皮等含淀粉或蛋白质的农产品或甘蔗糖蜜、甜菜糖蜜等为原料,经发酵工艺生产味精、赖氨酸、柠檬酸、酵母、酱油、醋等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的排污单位和生产设施。不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设施,以及发酵酒精、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料酒等酒生产设施。
3.2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
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3.3特殊时段special periods
指根据国家和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
3.4生产期production period
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每个生产季自启动味精、赖氨酸、柠檬酸、酵母、酱油、醋等调味品、发酵制品生产开始至结束的时间段,按日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2月1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准入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相应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准入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固定污染源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规则的通知,以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体系,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控制要求,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固定污染源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规则的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将《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本审批原则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其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具体的污染因子按照沪环规〔2023〕4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环规〔2023〕4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
2023年3月28日,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提醒企业自觉守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3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舞阳首创水务伪造干扰监测数据2022年11月9日,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监控中心在线水质污染物数据分析和利用无人机巡查研判,初步锁定舞阳首创水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范围包含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项目建设200t/d生活垃圾分选+200t/d垃圾压缩中转的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一个;另外将云和县现有22个中转站提升改造为标准压缩式中转站;同时提供额定处理能力为20t/d的餐厨垃圾直运处置体系。公示如下:序号:1项目名称:
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海事局、辽宁海警局联合印发《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
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安排入海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9项重点任务,详情如下:山东省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全文如下: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0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
近日,由亚洲环保媒体平台、环保金融街工作室、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22(第七届)环保企业商业价值年度评选”公布了获奖名单,此次评选旨在寻找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环保企业,促进环保行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通过对企业的市场业绩、商业模式、技术创新、典型案例、战
随着国家对废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其中总氮排放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尤其一些地区要求市政污水处理厂提标到地表水准四类标准,其中要求总氮小于10PPM,为保证总氮达标排放,通过外加碳源降低污水中总氮的量,成为了目前唯一适用于实践的手段。一、碳源介绍目前市面上常用的碳源:甲醇、乙酸、乙酸钠、面粉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总共通报过12个污水案例,在所有与环保产业有关的案例中,占比接近了一半。据统计,督察组比较关注的污水处理问题主要有5大类,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或扩建迟缓、污水处理厂“晒太阳”、污水处理厂“吃不饱”、污水处理厂“吃不下”。
2021年是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日前,张家口市聚焦“首都两区”建设,制订印发了《2021年张家口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与环境扩容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统筹饮用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河流湖库水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生命一样全力保护全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和生态屏障,力促张家口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涉及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详情如下: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部属单位,各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2025年5月28日,《中国碳中和目标下的工业低碳技术展望》报告发布会在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顺利召开。该报告是由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发起、能源基金会支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牵头完成。十余家单位二十余名专家出席了发布会,结合报告主要内容共同探讨了中国碳中和目标下工业低碳技术发展的关键问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
5月28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印发。文件提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减缓气候变化标准和适应气候变化标准3类一级标准子体系,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
2024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度全国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及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数据,全国平均排放因子为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近年来,国家共4次更新了全国平均排放因子,分别为0.5810、0.5703、0.5568和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逐年下降。已经公布的2021年和2022年电力排放因子数据中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首批“新四类”(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是华中地区首个“超低排放”电厂,致力打造花园式电厂。厂内建成工业废水零排放系统,年回收利用废水超60万吨,年资源化处理灰渣24.53万吨,实现生态效益与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5-3-325)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1.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经核实,有明确的违法主体,生态环境违法事实清楚的,可以挂牌督办:(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二)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
近年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指引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25年5月28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京隆重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4年度》《抽水蓄能产业发展报告2024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4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质
日前,甘肃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3-5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文如下: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