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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焦化工业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

2018-12-20 14:24来源:中焦协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一体化焦化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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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化产回收和深加工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为使含量低的精细化工产品提炼出来,煤焦油加工装备大型化迅猛发展。煤焦油加工单套能力开始采用30万吨/套装置。继2005年9月山焦集团30万吨焦油/套装置投产后,2006年10月山东海化30万吨焦油/套加工装置投入运行,之后鞍钢、首钢京唐等企业30万吨/套煤焦油加工装置相继建成投产,山东潍坊杰富意公司经过对原30万t焦油/套装置进行改造,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单套50万吨/年处理煤焦油规模,全国新建煤焦油加工单套处理能力均在10~15万吨/年以上。至2017年底,我国煤焦油加工能力达到2300万吨左右/年。

二是苯加工采用加氢蒸馏技术,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酸洗法苯加工工艺。2006年9月,山西太化8万吨苯加氢项目投产,拉开了苯加氢序幕;2007年8月,旭阳焦化引进德国伍德公司技术建设10万吨苯加氢项目;2008年11月,鞍钢15万吨苯加氢精制项目试车投产,为当时国内最大的项目,标志中国苯加氢技术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随着苯加氢精制先进工艺的广泛采用,加快了推进我国焦化苯加工的清洁化发展,促进了汚染严重的酸洗法苯加工工艺的淘汰。至2017年底,苯加氢能力达到600万吨左右/年。

三是以焦炉煤气制甲醇为代表的煤气资源化利用取得快速发展。2004年末,云南曲靖大为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用焦炉煤气生产甲醇投入生产;2006年12月,年产20万吨/年·套,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用炼焦煤气生产甲醇装置在山东兖矿国际焦化公司成功运行, 2008年,旭阳集团建设了首套20万吨/年焦炉煤气催化转化制甲醇成套技术,标志中国炼焦煤气生产甲醇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至2017年底,焦化行业焦炉煤气制甲醇能力达到1300万吨左右/年。2012年底,我国第一套焦炉煤气甲烷化生产天然气大型工业化装置顺利投产,拉开了中国焦炉煤气资源化利用的序幕。至2017年底,我国焦炉煤气制天然气能力约50亿立方米/年。

四是焦化副产品产业链快速延伸。1985年宝钢化工从日本新日化全套引进生产沥青焦的延迟焦化、煅烧生产装置,2010年采用自主研发的沥青净化技术、改造后的延迟焦化、煅烧装置生产针状焦, 2013年开始试生产同性焦。2014年旭阳集团引进卡博特世界上最先进的特种炭黑成套技术,在邢台园区建设完成13万吨/年的优质炭黑生产线。2007年7月我国首套煤系针状焦工业化装置在山西宏特投产,宝钢化工于2011年也成功运行,2009年7月中钢热能院自主研发的煤系针状焦技术实现产业化, 8万t/a煤系针状焦一期工程4万t/a煤系针状焦装置建成投产,打破了国外长期对此项技术的封锁以及对该产品的垄断局面,通过该产品成功投入市场,打破了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解决了我国生产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原料瓶颈问题;9-芴酮、BT、 BPF、BAF、DPEN等新产品相继研发成功并逐步投放市场,拓宽了煤焦油深加工开发应用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山西阳光焦化集团公司目前拥有七条湿法造粒炭黑生产线,可制造符合ASTM或GB3778-2011标准的橡胶用炭黑,包括N110、N220、N330、N550、N660、N774等,还自主研发了用于胶校密封件和塑料用HT5506、HT1101及HT3101等炭黑产品。目前重点焦化企业产品已发展成7大类50余种,实现了煤焦化到新材料的跨越,广泛应用于钢铁、化工、建筑、医药、农药、塑料、染料等领域。

五是焦化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快速发展。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发出的“高温煤焦油悬浮床加氢裂化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技术”,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煤焦油加工新产品的生产工艺开发”,宝泰隆“高温煤焦油馏分油(蒽油)制清洁燃料油技术”,用煤沥青生产针状焦(生产超高功率电极原料)新产品等,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大推动了我国焦化行业及煤焦油深加工产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加快焦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为解决散煤燃烧污染积极开发替代清洁燃料取得了初步成效。山西亚鑫焦化成为“焦化行业民用清洁焦产学研基地”;半焦(兰炭)产品替代原煤散烧的推广成效显著,2016年仅陕西榆林地区就为河北、山东、陕西、辽宁、北京、天津等省市,提供了约500万吨的半焦(兰炭)产品,2017年供应量进一步增加,为焦化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清洁利用和污染物减排开辟了新的途径。

(八)节能降耗新技术投入生产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201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规定: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用能设备(产品)能效标准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其规定的焦炭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为:顶装焦炉≤150kgce/t,捣固焦炉≤155kgce/t;焦化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焦炭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标准为:顶装焦炉≤122kgce/t,捣固焦炉≤127kgce/t。

2007年l月国家颁布《节约能源法》,并于2016年修订,提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2013 年10月10日国家发布《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13)。2016年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施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工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工业领域各个环节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高效合理地利用能源。鼓励工业企业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开发节能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采用高效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焦化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开发应用余热利用等技术,努力创建“绿色工厂”。

1、煤调湿技术取得历史性突破。2007年10月,处理量300吨/时的大型煤调湿装置(CMC)在济钢焦化厂成功投产,它集煤料选择性筛分和利用烟道低温废气预热煤料可控裝炉煤水分调解技术,既可节能、改善焦炭质量,又大大减少炼焦废水产生量。它的成功投产标志中国煤调湿技术有了新的突破。此后无锡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出“清洁高效梯级筛分内置热流化床煤调湿工艺技术及装备成套”项目,在柳钢焦化厂建成投产,目前应用煤调湿技术的企业已有21家,建成煤调湿设施26套。实际使用效果较好、运行较稳定的企业,主要有宝钢、太钢、昆钢师宗、云南大为焦化、柳钢等企业。2016年6月16至17日,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与中国金属学会在柳钢焦化厂共同组织召开了“煤调湿技术研讨会”,进一步总结、分析了煤调湿技术近年来所取得的进步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从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应加强规范和标准制定等问题。

2、余热回收利用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常规机焦炉上升管余热、焦炉烟道气余热、初冷器余热、循环氨水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开发取得成功并得到广泛应用。一是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与松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出“循环氨水为热源的制冷技术”,以循环氨水为热源的溴化锂制冷机组,开辟了低温热源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经稳定运行一年多节能效果显著,为焦化企业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提供了更加经济合理的技术方式。2016年6月27至28日,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与河南省焦化分会共同组织召开了“循环氨水为热源的制冷技术应用研讨会”,及时总结推广新的节能技术。二是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技术的应用取得突破,技术和装备正在逐步成熟,稳定可靠性逐渐增强。运行较好的企业有三明钢铁焦化和邯郸钢铁焦化等。三是济钢焦化厂等研发了初冷器余热利用新技术,并得到推广应用。四是焦炉烟道气余热回收技术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焦化厂、常州江南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6m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技术”,实现了系统能源的梯级循环利用,降低了能源消耗。

3、焦炉煤气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不断涌现。一批焦化企业已经建成运行或正在筹建的脱硫废液提盐项目,技术流程及装备更加先进完善,运行的自动化控制水平,稳定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显著提升,为焦化生产污水实现近零排放提供了可靠条件。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开发出“焦化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冶焦耐公司合作开发出“湿式氧化法脱硫液制酸技术”,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出“脱硫废液高效资源化利用及成套装备技术”不仅有效解决了废弃物污染问题,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九) 环保新技术研发和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之一,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持续密集出台,监管的机制和措施不断健全。2012年以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治理的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一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焦化行业于2012年6月27日发布《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要求2012年10月执行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2015年执行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2019年10月部分地区执行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一次将焦炉排放的氮氧化物列为我国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指标外,并对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焦炉烟囱排放二氧化硫小于50mg/m3,氮氧化物小于500mg/m3,特殊排放地区二氧化硫小于30mg/m3,氮氧化物小于150mg/m3。

2016年1月16日,环保部发布《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新建焦化项目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焦化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7年2月27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和六省市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同时要求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焦炭产能限产30%左右。

2017年8月18日,环保部等九部委与北京市等六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26城市错峰限产政策的出台。

原标题:中国焦化工业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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