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摘要:阐述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排放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分析了化学合成制药的生产工艺与污染排放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行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设定的注意事项,并明确了特殊情况监测方案的设计原则及自行监测信息记录的相关内容。
开展企业污染排放自行监测是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基本措施之一,是国家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内容和支撑。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关键工艺参数监测、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监测等4 个方面,其中污染物排放监测是企业排污申报的主要数据来源。今基于化学合成制药的生产工艺与污染排放特征,提出其自行监测方案的设计要点。
1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依据
化学合成类工业污染排放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涉及企业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气、噪声等各领域的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各监测指标因子的采样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方法等。为将这些标准和规范有序、有效地用于监测方案编制,使方案能够体现国家监管的要求,并如实反映企业污染排放现状特点,原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19—2017) ( 以下简称《HJ 819》) 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HJ 883—2017) ( 以下简称《HJ 883》) ,用于指导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其中,《HJ 819》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体系中属于纲领性文件,起到统一思路和要求的作用;《HJ 883》是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排放特点,对总则要求的具体细化。两者均是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在编制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时需要依据和参考的主要标准规范。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可根据《HJ 883》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对于其中未涉及的内容可依据《HJ 819》的相关规定。
2 化学合成制药生产工艺与污染排放特征
化学合成制药是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主要类型之一,指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生产药物活性成分。其具体生产过程为通过化学反应合成药物活性成分,或对药物中间体进行结构改造得到目的产物,再经过脱保护基、分离、提取、精制、干燥等工序得到最终产品。化学合成制药的每个生产环节都会产生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或危险废物。此外,大量生产设备集中运行还会产生噪声污染。
3 自行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因此,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排放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主要围绕以上3 个要素开展。根据污染排放特征,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3 大类。固体废弃物或危险废物虽然不需要监测,但综合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企业在自行监测方案中应明确提出做好管理和记录的相关内容。
3.1 监测点位的确定
3.1.1 废水监测点位
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的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排放,排放口一般包括排污单位废水总排口、排污单位车间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等。总排口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等,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必须在废水总排口设置监测点位。对于排放一类污染物的企业,即排放环境中难以降解或能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污染物的企业,必须在车间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对一类污染物开展监测。考虑到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有部分污染物通过雨排系统进入外环境,排污单位应在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并在雨水排放期间开展监测。部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排放的企业,还应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3.1.2 废气监测点位
废气监测点位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监测点位两类。有组织监测点位主要根据生产工序上的产排污节点设置。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的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配料及投料、反应、分离纯化、成品4 个步骤,每个工序的生产设施、设备都会排放废气。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辅助工序及生产设施,如有机溶剂回收、危险废物暂存和焚烧设施、各类储罐等,也应将其排放的废气纳入监测方案。在上述产排污节点,均应设置相应的废气监测点位。无组织监测点位一般布设在下风向厂界,为充分了解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还应在上风向布置对照点。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国家标准颁布后,应根据其要求补充相应的监测点位。
3.1.3 噪声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点位的确定应以能如实反映企业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为依据,一般在距离厂内声源较近的厂界,或厂界外有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点的厂界设置监测点位。
3. 2 监测指标的确定
3.2.1 一般原则
监测指标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置。
废水监测指标的确定以《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 为基本依据,包括常规指标、特征指标两大类共25 项,其中特征指标主要包括有机污染物、各类重金属等。
废气监测指标主要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共4 类。不同生产环节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有所不同,如颗粒物主要在固体投料、分离纯化工艺干燥阶段和成品包装阶段监测,臭气浓度则主要针对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无组织排放开展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是化学合成制药全过程的主要监测指标,此处特指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测试方法和评价标准,因而暂用非甲烷总烃指标替代。特征污染物指标包括3 类: 一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如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等; 二是恶臭污染物,包括硫化氢、二硫化碳等; 三是酸碱废气监测因子,包括氯化氢、硫酸雾、氨等。目前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主要来源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以及各地相关地方标准所列污染物,待国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颁布后,应优先根据其要求或相关地方标准选取。此外,对于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的企业,还应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规定的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
噪声监测指标主要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的相关规定将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 声级Leq设为监测指标,夜间监测时还应关注和记录最大声级Lmax。
3.2.2 监测指标的选择与补充
虽然监测指标主要依据国家排放标准设定,但由于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原辅用料、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在设置监测指标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1) 对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设置的特征污染物指标,主要根据原辅用料、产品、副产物、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其开展
监测。
( 2) 除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外,企业执行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指标、相关环境管理文件和规定明确要求的特征指标、经过验证确认企业确实排放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也应开展自行监测。
( 3) 企业无法通过理论分析确认具体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指标,建议选择有代表性的生产工况,开展全周期、全指标摸底调查监测,根据调查监测结果确定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指标。
3.3 监测频次的确定
3.3.1 一般原则
《HJ 883》规定了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频次,不同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要求不同,相同监测指标由于污染排放口/监测点位不同,其监测频次要求也有差异。对于排放量较大的总量控制指标,如化学需氧量、氨氮、焚烧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开展自动连续监测; 其他指标按照日、月、季度等频次开展自行监测,是否需要开展自动连续监测根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
3.3.2 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监测频次指监测周期,即以多长时间为间隔开展一次自行监测,而具体每次监测过程采集样品的数量和时间间隔,应按照国家废水、废气、噪声的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实施。如废水悬浮物的监测频次为月,即每月开展一次监测,而每次监测时都应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T 91—2002) 的相关要求,一般至少保证在监测当天采集3 个有代表性的样品。此外,《HJ 883》中规定的监测频次为最低频次,在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过程中,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4 特殊情况监测方案的编制
在化学合成制药实际生产过程中,常会出现多台生产设施、设备的废气统一收集处理后集中排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集中排放口监测,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污染源或生产设备的所有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按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
大型制药企业往往配套建设综合污水处理设施,接纳的污水不仅有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也有发酵类、提取类等其他类型制药废水。在这种情况下,自行监测方案中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总排口的监测内容应涵盖所涉及生产类型的所有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按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
对于制药企业拥有的自备火力发电机组( 厂) 、配套动力锅炉,也应开展自行监测,方案设计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20—2017) 的相关规定执行。
5 信息记录
企业在执行自行监测方案的过程中,应完成和保存3 种类型的信息记录: 一是与自行监测直接相关的监测信息记录,包括各种采样记录、样品分析记录、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监测结果记录等; 二是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储存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及转移去向的相关记录; 三是有关企业生产的原辅料用量、产品产量、生产及污染处理设施的水电消耗量、操作记录等生产运行记录。
生产运行记录是污染排放自行监测重要的基础资料。化学合成类制药属于精细化工的范畴,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呈动态变化,加之制药工业生产固有的间歇性生产、批次生产的特征,开展监测的时机选择非常重要,直接关系着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因此,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时,必须详细记录生产运行的相关信息,以证明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在正常的生产工况条件下进行,确保自行监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正常生产时的排污状况,保障排污申报数据真实有效。
6 结语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属于污染排放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保证方案的有效性和具体实施,确保自行监测数据能够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有力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查办一批排污许可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排污许可环境违法),详情如下: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查办一批排污许可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8月15日起就《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不予处罚清单公包含10项,免予处罚清单包含17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包含7项,从重处罚清单包含5项。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
8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配2台2923t/h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炉。本期新建团窝梁山谷灰场,库容为230×104m3,可供本期工程临时贮存灰渣和石膏2.3年。项目总投资75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横山区高兴庄村,主要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总投资798253万元。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详情如下: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一、哪些排污单位应该申领排污许
近日,陕西清水银泉三聚氰胺(重大变动)及产业链绿色延伸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公示。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清水银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2×6万吨/年三聚氰胺(重大变动)及产业链绿色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5号陕西清水银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或《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
近日,海南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1某槟榔合作社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9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万泉镇人民政府对琼海市万泉镇某槟榔合作社进行检查。槟榔合作社建设槟榔白果烘干线2条,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或《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上午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明显能感觉到身边的环境在变好,但去年多地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想请问黄部长,如何看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今年
为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加强社会生态环境
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19个区县35家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帮扶检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在线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刑衔接,查处了多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案件,体现了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
辽宁省公布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排污许可领域):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了排污与许可违法行为。为发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邹平众兴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进水水质不稳定,出水多次出现超标,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挂牌督办丨滨州邹平众兴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出水多次超标环境污染问题突出2022年8月以来,邹平众兴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水务”)进水水质不稳定,出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委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保障企业自主委托的环境监测任务数据质量。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委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各相关企业: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公布2023年石嘴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40家重点监管单位,详情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近日,经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构建了我省臭氧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明确VOCs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提升我省VOCs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廊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削减并达到省级考核要求,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危险废物与危化品、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废水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制药行业不断壮大,已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随之产生的制药工业废水成为困扰企业和政府的巨大难题。制药工业主要以化学合成类制药、生物制药和中药类制药为主,生产具有产品种类多、过程复杂、生产规模各异等特点。化制药废水可大致分为四类,生产过程中废弃的液、
摘要:制药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一个产业,也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比较大的一个行业。近些年制药行业在大气环境管理和水污染管理方面取得很多成绩,但固体废物的管理一直较为薄弱。通过分析制药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识别制药企业危废产生的环节,并提出危险废物管理措施,规范制药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
日前,江西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详情如下: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医药制造行业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监测与监督实施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医药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新
近日,金华市发布了金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为切实加强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概率,根据《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文件
日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广安府发〔2018〕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决策部署
摘要: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废气产生环节多,特征污染物多,排放量较大,环境影响较大。制药企业产生的废气种类较多,每种类型的废气要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不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方法,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产生污染的概率。本文主要介绍制药企业在生产过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决
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全文如下: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
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摘要: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在制作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废气,废气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并且废气排放量很大,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和污染。本文详细阐释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有机废气产生的基本特征,依据其特征对常用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工艺选型条件进行细节介绍,目的在于为化学合成类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带来有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