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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第六篇 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中提出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发展循环低碳经济,推行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文件全文如下: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战略意图,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职的重要依据,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开启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确保现代化新湖南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第一章 历史跨越
“十三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沉着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集中力量解决了许多难题,办成了许多大事,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深层次结构性转变,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18万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8.7亿元,税收占比接近70%。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工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了3个万亿、14个千亿产业,服务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四大板块协调共进,长沙进入“万亿俱乐部”。
2.创新开放形成新局面。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推进,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集聚引领作用强劲,成功获批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超级计算机、超高产杂交稻、超高速列车、中低速磁浮等标志性创新成果领跑世界。实施“五大开放行动”,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国际航线实现五大洲全覆盖,国际经贸“朋友圈”拓展至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湘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新增28家,对外经济合作国别(地区)发展到94个,国际友好城市达100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获批,中非经贸博览会、世界计算机大会永久落户湖南。
3.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就。存量债务有序化解,平台公司大幅压减,政府举债全面规范,P2P业务全面取缔,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省51个贫困县、692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69.4万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477.6万农村贫困人口在“十三五”期间实现脱贫,十八洞村成为全国精准脱贫样板。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等专项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水质优良率达到93.3%,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7%,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
4.基础设施构建新支撑。交通网主骨架成型,微循环畅通。建成运行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高铁通车里程近2000公里;长沙至益阳复线等一批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950公里,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组组通硬化路。能源网持续巩固,电力装机新增10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57%,省外能源入湘通道不断拓宽。水利网持续完善,莽山水库、毛俊水库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全覆盖。信息网扩容升级,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布局,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物流网优化布局,形成了“一核三区多园六通道”的空间格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环保与民生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重大成效。
5.深化改革增添新活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全面实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财政“四本”预算实现统筹统编统批统管。价格改革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实行统一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取得成效。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持续深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6.民生保障得到新改善。城镇累计新增就业385.2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380元。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育总规模居全国前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医疗服务实现二甲公立医院县域全覆盖,全面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38%。126.7万户城镇棚户区、75.8万户农村危房得到改造。
回顾“十三五”发展历程,我省实现了历史跨越,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实施产业项目建设年、“五个100”等系列重大行动,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积累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构建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四是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形成建设美丽湖南的行动自觉。五是始终坚持弘扬优秀文化和湖湘文化精髓,凝神聚气、敢打敢拼,锤炼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精神法宝。
第二章 时代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我省发展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大变局的演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有超大规模内需市场,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潜力足、韧性好、活力强、回旋空间大,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从省内看,我省区位优势明显、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坚实、人力资源丰厚,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提供区域发展新机遇,新技术革命带来产业升级新动力,共建“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引领开放新格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创造经济增长新空间,强大内需市场成为高质量发展新支撑,我省发展面临巨大机遇、蕴涵巨大潜能。同时,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结构质量不优、农业农村发展不足、科技创新支撑不强、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生态环保、财政收支、民生保障、风险防控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压力,高质量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综合判断,“十四五”期间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辩证认识和把握发展大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凝聚共识,奋发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三章 指导方针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目标引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聚焦“三个高地”定位和“四新”使命,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系统设计、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
第四章 主要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经济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开放强省、健康湖南,基本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美好愿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科技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建成“三个高地”,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进入创新型省份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影响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湖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十四五”发展目标。按照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目标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成效更好。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创新能力更强。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创新制度不断健全,创新平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加快聚集,创新生态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更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文明程度更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湖湘文化传承弘扬,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生态环境更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活品质更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更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篇 着力建设“三个高地”支撑的现代化新湖南
把聚力打造“三个高地”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首要任务,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打造“三个高地”集聚。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壮大实体经济,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形成加快发展新优势。
第五章 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
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施先进装备制造业倍增等“八大工程”,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完善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全国竞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示范引领区。到2025年,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一节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打造三大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三大产业,不断推动技术和产品迭代创新,提高全球竞争力,努力形成世界级产业集群。工程机械,加快智能化发展,强化关键零部件配套,提升大型、超大型工程机械产品竞争力,积极发展特种工程机械,推动主导优势产品迈入世界一流行列。轨道交通装备,加快新一代轨道交通整车及控制系统、关键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新型动车组、电力机车、磁悬浮列车等规模化发展。航空动力,扩大中小型发动机和地面燃气轮机生产能力,加快民用飞机起降系统和通用飞机制造产业化,壮大无人机产业,建设航空发动机和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
壮大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优势产业。着重发展电子信息、先进材料、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生物轻纺、智能装备等产业,建设国内一流的重要生产基地,形成全国产业竞争新优势。围绕5G等信息新技术,加快核心芯片、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高端服务器等研发应用,推动PK体系和鲲鹏体系技术迭代升级,推进5G射频器件、通信模块、IPv6网络设备等特色技术产品产业化,加快发展高清显示器件和中高端智能终端产品,建设国内先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新一代网络装备生产基地。发展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非金属和复合材料、石墨新材料,建设全国一流的化工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国内先进的碳基材料生产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全国先进陶瓷材料基地和电子玻璃、药玻为主的全国特种玻璃发展高地。以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为引领,推进传统燃油产能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加强高性能动力电池、车载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争取启动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制造,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商用进程,打造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以“绿色、智造、品牌”为核心,大力发展食品、医药、轻纺等领域先进制造,努力打造全国绿色安全食品示范基地、国内重要的创新药品和特色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全国一流的特色轻纺名品规模生产聚集地。壮大人工智能、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先进工控设备、先进传感器、增材制造、智能电网等产业,努力打造全国先进的智能制造装备基地。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巩固提升现有产业优势。
大力培育新兴和未来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积极推动新一代半导体、生物技术、绿色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构建一批产业发展新引擎。推进半导体关键核心成套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加快6英寸碳化硅材料及芯片、中低压功率半导体等产业化发展,建成全国最大碳化硅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创建国家级半导体装备制造区域中心。积极推进基因工程技术应用创新,加快发展生物育种、生物医学工程等产业。发展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与产品、无害化修复技术与装备等节能环保产业。顺应分布式发展、清洁化利用、多能互补的发展方向,优化风能、太阳能布局,壮大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产业规模,有序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绿色供应链。培育壮大能源装备、海洋装备、智慧农机等具有技术或产品特色优势的高端装备产业。把握产业变革和技术革命趋势,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积极推进量子信息、6G技术、类脑智能、氢能核能利用、合成生物、低维材料、超材料、深海深地深空等领域创新发展,抢占战略制高点。
第二节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锻造产业链长板。着眼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做好产业链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编制产业链全景图和现状图,加大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力度,努力培育新兴产业链长板。支持龙头企业并购延链,强化话语权和供应链地位,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向高端攀升,形成若干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军企业。引导省内企业循链联动集聚发展,扩大优势产业链影响力。加强与央企合作,健全常态化的协调对接机制,积极参与构建以央企为龙头的国内外产业链长板。
弥补产业链短板。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聚焦全省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重要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力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产业链整体升级。在国际先进领域,大力推进关键生产设备、零部件和材料就近国产化替代;在国内领先领域,瞄准国际一流水平奋力实现产品攻关,不断突破一批“大国重器”。促进重点产业横向联合,加强顶层设计、应用牵引、整机带动,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和通用零部件短板。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提高工业“四基”能力。到2025年,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产业实现全面自主可控;其他重点优势产业自主可控水平和生产装备、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显著提高。
推进零部件配套发展。引导省内企业加强供需对接,促进形成稳定的上下游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重要供应商在湖南布局生产基地,鼓励有条件企业自主研发替代。围绕重点产业在省内建设一批配套产业园,推动产业链主配协同发展,提高本地配套率。到2025年,工程机械零部件省内配套率提高到60%以上。
促进供应链多元化。加强国际、国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上下游供应链多元化布局,完善装备、零部件供应多元化采购制度,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供应链,增强供应链的韧性和灵活性。建立重要产品和供应渠道的替代来源,完善供应链备链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加强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储备,全面提升重点产业供应链稳定性可靠性。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争取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建设。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或出口标准并轨,积极设立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申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品牌文化,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产业、企业、产品品牌。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制度。加强湖南知名品牌培育宣介和湘品出湘协调服务,依托中国品牌日、国家级会展等公共平台,打造湘品湘造质量形象。
第三节 培育产业生态
培育企业主体。鼓励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重构创新模式、变革生产模式、优化商业模式,推行先进管理,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内涵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大企业,培育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民营500强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创新发展,形成一批拥有独门绝技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每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推进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共享和数据驱动,促进国企民企、大中小企业协调互促、共同发展。
推动融合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为依托,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提高国产省产机器人等智造装备应用水平,不断完善智能制造生态系统。积极发展工业互联网,大力推进自主智能制造与5G、物联网结合,发展协同制造、共享制造、柔性制造,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标杆企业、示范工厂。加快建设长株潭东部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带。到2025年,全省重点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实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园区发展质量效益导向,完善省级以上园区以“亩均论英雄”评价激励机制,实施分档激励和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突出园区主导产业特色,统一发布各园区产业链招商目录,实行精准招商。鼓励园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建设“飞地园区”,强化园区间的协同配套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园区集聚能力,到2025年,制造业企业入园率提高到85%以上,园区制造业营收和税收占规模制造业90%以上,园区制造业亩均投入强度、产出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完善先进制造业政策体系。加快促进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省内配套政策的普惠性和功能性。加快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精准开展产业和产业链服务,完善以产业项目建设为抓手,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价值链良性循环的有效机制,形成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体系。加强先进制造业要素支持,优化政府引导投入,发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机制作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支持力度,完善政产学研用联动机制。
第四节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推动数字产业化。充分发挥数据新要素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软件服务及互联网产业发展,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和应用先导区。加快推进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培育一批第三方数据资源提供商和数据应用服务商,发展数据服务、数据分析、大数据交易治理等新业态。加快区块链产业布局发展,培育一批区块链龙头企业,积极拓展区块链应用场景,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产业供应链、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应用。做强数字创意产业,推动数字创意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发展,构建“制造+内容+传输+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
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组建企业智能创新联盟,加快工业互联网在块状经济、制造业企业的深度应用,促进企业生产管理关键环节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上云”行动,建设一批自动工位、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企业。拓展服务新业态,推动智能物流、智慧交通、数字金融等领域发展,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加快发展。发展数字农业,聚焦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环节数字化改造,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打造数字田园,提升质量追溯信息化水平。
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各系统各部门各市州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推进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归集,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经济社会管理体系,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新机制。加快“天心数谷”和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等一批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政府数据共享,促进社会数据融合,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加快数字社会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一批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立重点领域的智慧化融合应用系统,提高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数据安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专栏4 先进制造业高地八大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业倍增工程。加快壮大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电子信息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规模,提高机械装备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电气信息装备提质增效、软硬件融合发展,强化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实施先进装备制造业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和紧密配套倍增计划。到2025年,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值比2020年翻一番。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食品医药创优工程。食品,不断提升农副产品加工的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全国一流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树立绿色安全优质的“湘食”品牌形象。医药,推进创新药、首位药、儿童药、短缺药开发及产业化,研发中药新品种。发展具有自主技术的医疗器械。
国防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国防建设重点区域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国防建设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发展。实施重点相关企业培育计划。聚焦航空航天、军用电子、关键材料、海洋装备、人工智能等领域,推进新型动力、电磁能、北斗卫星导航、中小航空发动机等项目建设。
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工程。坚持锻长板与补短板相结合,持续抓好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加强重要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构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快制造业供应链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促进龙头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加快产业链核心环节本地化,提升主导产业本地配套率。推进产业链就近配套,引导企业和项目向专业化特色化园区集聚,形成紧密配套区域品牌。
智能制造赋能工程。持续开展智能制造工程,强化智能制造供给能力。引导制造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智能化水平。实施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行动,加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深化5G与制造业各垂直行业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实施绿色工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支持开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打造高效低耗的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加快工业APP培育,推动中国软件名园创建,支持长沙创建中国软件名城。
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工业强基2.0版,编制重点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清单,建设项目储备库。落实国家软件重大工程,推广运用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技术。深入开展“四基”攻关突破行动和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形成基础产品和技术长效攻关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制造业技术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到2025年,基本形成国内先进、安全可控的产业基础。
品牌提升工程。培育优质产品品牌,加大核心技术投入,打造“湘品”特色优势品牌,提升“湘货”中高端消费品牌有效供给。打造知名企业品牌,聚焦我省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积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优做强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塑造极具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集聚高端要素资源,着力塑造以世界级品牌园区、特色产业基地为重点的园区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各市州以“地名+特产”构建一个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区域品牌形象,形成区域母品牌与企业子品牌的叠加效应。
第六章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把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四个面向”,着力推进“七大计划”,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全面增强创新驱动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 瞄准产业制高点攻克关键技术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可控和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和进口替代清单,部署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奋力担当国家重大专项,在杂交水稻、新一代轨道交通、超级计算等领域推进一批国家重大专项工程。构建新型攻关机制,大力推进协同攻关。推动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大力加强航空航天、新材料、新动能装备、海洋装备等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增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湖南制造”向“湖南创造”转变。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推进优势新兴和未来产业及社会治理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推动科技普惠民生。实施应用场景示范行动,搭建实验空间和场景条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集中应用示范。加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转移转化信息平台、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国际国内权威公认的重大制造业技术成果在湘转化激励制度,吸引掌握重大核心技术科研团队在湘转化成果、开办企业。探索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的湖南模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打通成果转化的“堵点”和“难点”,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引领作用,释放产业发展新动能。
第二节 瞄准技术制高点抢占先发优势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统筹省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科研力量,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培育。突出“从0到1”的原创导向,主动对接国家在人工智能、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布局,加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接力度,在国家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建设中贡献湖南力量。选择一批研究基础好、对我省创新能力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研究,重点在材料、信息、生物、大气、光学、航空航天等方向超前部署一批长期性基础性研究,培育形成若干高水平原创成果。聚焦量子科学、系统基因科学等前沿关键问题研究领域,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争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引领者。
第三节 瞄准人才制高点打造人才高地
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育。实施更加开放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政策,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综合平台,建立健全我省技术移民制度。实施院士引领创新产业计划,筹建湘籍院士产学研园区,支持联合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机制,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推动科技领军人才引育与科研项目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强化对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科技领军人才的激励,完善年薪制度、学术假期制度和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和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六项人才工程。
加大产业领军人才和企业家的引育。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人才评价和引进机制,推动产业发展与人才招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实施产业领军人才聚集行动,围绕我省新兴优势产业链建立人才特区,确定目录清单,完善政策配套,通过“企业定人选、政府给支持”实现精准引才。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技术型和管理型领军人才提供技术创新和管理实践平台。完善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流动机制,健全双向兼职的科技人才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家强化国际化管理创新和跨文化经营能力,培育具有全球视野的现代企业家,培养创业创新型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培育支撑湖南制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夯实企业智能化升级的技术人才支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技术技能培训产业,加强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健全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改进行业领域职称评审。畅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认通道,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
第四节 瞄准平台制高点培育创新引擎
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两区两山三中心”建设。高水平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国内先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株潭科技创新中心。高标准推进湘江新区发展,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争取布局国家大科学装置,打造湘江西岸科技创新走廊。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争取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进入“双一流”行列,促进产教研深度融合,打造全国一流的大学城、科技城、创业城。推进马栏山5G+超高清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V谷”。支持建设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不断提升优势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三市创新政策体系、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科技金融机制、科技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协同,推进长株潭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快形成全域创新体系。
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的创新平台网络,围绕重点领域及重大战略需求,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形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和科技服务等7大产业领域,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标志性创新平台。推进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形成可持续发展有效模式。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工场、虚拟创新社区等新型孵化平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打造创新平台集聚地。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创新型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发挥大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策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争取达到13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翻一番。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实行优惠政策,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研发机构与专利平台,引导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促进创新主体向园区加速集聚。
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培育一批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行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高新区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研发、企业孵化等活动。支持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各类新型研发机构400家以上。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创新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科技创新高地的支撑点。
第五节 瞄准一流创新环境优化创新生态
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科研资源的财政投入和统筹,创新科研资源配置模式,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科研条件投资,支持社会资本依规设立科技创新奖项、参与兴办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技创新奖补机制。优先重大科研基地设施、省级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及科技创新项目的要素保障。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推进创新生态优化计划,健全科技规划和计划执行机制。落实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和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湖南模式。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实施重大科技攻关的机制。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完善科技伦理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市县建设科技普及设施,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依托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覆盖全省、辐射周边、连通国内市场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与征信系统的有效衔接,优化知识产权执法管理机制。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和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湖南股权交易所建设科技创新专板,加大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促进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创新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发行新型融资工具、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科研设施开放共享,逐步推动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强化跨省创新资源协作,助力国家创新链整体效能提升。支持建立若干区域重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共同体。支持设立一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海外研发基地,建立若干产学研国际联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国际合作。
专栏5 科技创新七大行动计划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工程机械领域,突破挖掘机械、起重机械等主机产品,以及高端液压件、轴承等零部件关键技术。轨道交通领域,推进牵引和控制系统、中高速磁悬浮、轨道交通监测试验认证、动力分散型双层动车组等制造技术与装备应用技术攻关。航空航天领域,在大飞机起落架、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等领域深化突破。电子信息领域,加快操作系统、IGBT、量子计算机、5G、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新材料领域,提升碳基材料、先进储能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等研制水平。生物医药领域,推进生物种业、基因检测等关键技术研发。
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集中围绕数学、材料、化学、生物、冶金、矿产等优势学科,推进高等院校强基计划,打造10个左右世界一流、壮大40个左右国内一流的理工农医学科。选择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等研究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超前布局一批长期性基础性研究。聚焦量子科学、合成生物、大数据等可能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布局核心技术研发。
创新主体增量提质计划。支持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打造若干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领军企业。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细分领域,大力发展能生产关键设备、基础材料和零部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依托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构建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孵化培育一批成长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实施“智汇潇湘”人才引聚工程,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引育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团队50个、创新创业人才500名。在本土选拔培养500名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具有领军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培育100名适应国际发展环境的现代企业家。实施芙蓉工匠培育工程,推动校企合作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深化技能人才评定和激励改革,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培育充实乡村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干部等,推动乡村振兴。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创建国家高端智库。
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实施两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两山(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三中心(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工程,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搭建中试生产、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创新生态优化计划。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放宽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自主决策权,完善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建立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对优势创新领域的重大创新工程,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予以支持。加大科技创新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进跨省和国际合作,建立一批区域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共同体,推进产业链联合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推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分市场向全省覆盖,培育30家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技术成果转化交易监管体系,创新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和共享渠道,大力开展精准对接服务,促进更多成果在湘落地转化。支持科技银行、保险、担保、资产评估与交易等机构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撑。
第七章 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开放崛起,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高质量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瞄准做强产业实体、着眼畅通经济循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抓开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格局,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第一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入实施国企改革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全省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产业集聚,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强国有资产会计统计制度建设,构建有效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立法工作,分类推进不同类型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体制改革。
支持非公经济改革发展。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民营资本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出台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增加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建设长沙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持续完善产权制度。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基本导向,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国有资产、民营经济产权、农村集体产权、居民财产权益和知识产权等产权制度,补齐产权制度短板。创新产权激励制度与方式,实现产权有效激励。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产权犯罪。
第二节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建设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改革科技创新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积极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要素融合发展,探索新型要素对传统要素提升路径。
完善要素价格决定机制。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着力破除限制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价格机制障碍。构建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加强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制定完善绿色消费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
健全要素交易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打造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打造覆盖全省、分层分级的区域性科技要素市场体系。打造中国V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立完善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促进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增强国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财政转移支付改革,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建立现代金融体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促进产融融合,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拓展多元化、互补型股权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多渠道扩大信贷规模,优化资金期限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推进保险改革创新,积极发挥保险在社会治理中的补充作用。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区域影响力的地方金融企业,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经营稳健、充满活力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系统改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工作。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重视和规范互联网金融,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流程,区分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重大限制类和一般类,实施分类管理。深化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应用,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承诺制改革,实行区域评估和“多规合一”。加快构建开放性投融资体制,建立投融资在线对接平台,畅通项目主体和融资机构对接渠道。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依规进行公益性项目融资。依法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探索采取定向股权投资基金、国有资本市场化融资等方式,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试点,扩大开发性金融、保险等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引进外资、央企合作、激活民资工作机制,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专栏6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程
产融对接工程。促进各项银政、银企、银担战略合作,加强项目对接,争取更大信贷规模,建立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满足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加大对“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逐步扩大“潇湘财银贷”试点范围,健全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力争全省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和领域贷款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两类基金”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支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实现翻番。壮大我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其与专业投资机构和产业龙头企业组建子基金,参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上市“破零倍增”工程。以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建立企业上市工作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支持区域股权市场发展,争取将湖南股权交易所纳入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试点范围,加快制度和业务创新,到2025年,力争所有市州实现至少1家上市公司,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和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数量实现翻番。
“两个平台”建设工程。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金融机构信息和产品数据库、中小企业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项目信息数据库,整合政府信息、企业信息和金融机构资源,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快建设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探索建立覆盖全省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风险识别率,推动风险处置关口前移。
“两个体系”建设工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投放,大力推动“信易贷”融资,建立“信易贷”风险补偿和白名单制度。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乡村金融信用试点,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支持。
第四节 完善经济治理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放管服”改革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招投标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推进企业园区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完善管理运营机制,提高园区质量和效益。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稳妥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处罚力度。健全破产制度。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紧密衔接的行政审批体制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清理擅自违规设立或保留的市场准入隐性门槛。探索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制,健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专栏7 四大改革行动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增量国有资本向重点优势产业集聚,持续优化存量国有资产,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动态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改进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投融资体制改革行动。投资,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严格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提高投资绩效。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和“多规合一”,推广应用“标准地”数字地图。融资,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上市融资,规范采用PPP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加快省内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土地,推广浏阳“三块地”改革经验,探索建立园区“标准地+承诺制”机制,盘活存量用地,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劳动力,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进长株潭都市圈户籍制度一体化,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健全技术技能评价制度。资本,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推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持续稳定增加,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加强银保融合服务乡村,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扩面提质。技术,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设,积极申报设立中国(湖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数据,积极申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合理布局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推动落实《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放管服”改革行动。持续拓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范围,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建设,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到1个工作日内,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
第五节 加快建设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加快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为主要导向,推进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发展。围绕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实施121项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专栏8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程
一产业。围绕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申建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组建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创建工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探索高端装备融资租赁服务,创新柔性引才机制,开展再制造产业发展及市场化应用,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探索以货易货拉动国家产能合作新模式。
一园区。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持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拓展湘非互联互通新通道,打造中非经贸合作促进创新示范园,建设非洲非资源性产品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建设中非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支持对非合作特色产业和专业园区发展,建设中非经贸合作研究促进会,搭建境外综合服务体系,打造中非经贸人才智库体系。
一走廊。打造国际投资贸易走廊。通过实施产业协同发展、招大引强补链、开放平台搭建、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联通等五大重点工程,着力把国际投资贸易走廊建设成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产业升级的动力源。
三片区。长沙片区重点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临空经济,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三年新增市场主体10000家。岳阳片区重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三年新增市场主体6000家。郴州片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出湘港澳直通,打造内陆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要平台以及湘粤港澳合作示范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三年新增市场主体2000家。
第六节 构建开放支撑体系
夯实开放平台通道。持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高水平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打造国际化投资贸易平台。提高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打造重点国别深耕平台和基地。拓展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推进国际陆路通道建设,发挥枢纽集结作用,推进中欧班列(长沙)运输服务覆盖全省。加快长沙黄花机场、张家界荷花机场等航空口岸建设,推进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建设,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开通岳阳至香港、日韩、东盟等国家(地区)的直航和接力航线,完善口岸集疏运体系,提升口岸通关及国际运输保障能力。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大型展会,推动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市场化转型。
完善开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跨境贸易降费提速,动态更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不断降低通关整体费用。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外贸融资服务产品和模式,完善外贸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外资保护,开展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稳妥处理外资企业投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开拓对外开放格局。积极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参与打造沿线区域合作的贸易流、产业带、联通网和人文圈,建设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开放门户。推动国际市场多元化,做深日韩、东南亚、西欧、北美以及港澳台等传统市场,拓展南美、中亚、西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深耕非洲等重点市场,带动产能、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突破。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合作,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突出东盟、非洲两大区域,持续深化传统产业的投资开发。
第七节 加快外贸提质升级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智慧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提前申报”“岸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提升口岸应对疫情等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进口安全,加强跨关区运输、通关、监管等方面合作,提升通关、转关业务便捷度,提高“一站式”机检查验比例。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完善报关及融资、退税、物流等一站式服务。
提升对外贸易优势。做强外贸主体,突出我省优势产业,帮助行业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创新国际市场开拓手段,引导和支持外贸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鼓励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规模,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资源性产品和一般消费品进口。加快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大力培育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现货交易、易货贸易、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全面推进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推动跨境电商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数字、文化、技术等领域服务贸易,增加技术、设备、中间品和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扩大高品质消费品和生活性服务进口。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促进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协调发展,引导发达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向我省流动。加快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服务贸易平台,培育壮大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保税服务贸易试点,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传统贸易形态数字化转型,鼓励离岸数据中心、软件服务外包、云计算等数字服务业态发展。
第八节 推动高质量引进来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着力招大引强,重点引进“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外贸实体企业、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继续加大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湘开展研发创新,支持外资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外资大项目服务保障,大力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开展外商直接投资“破零倍增”行动。“十四五”期间,实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等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着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瞄准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开展精准招商,加快吸引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组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头部企业针对配套本地化编制完善强链补链招商企业名录,采取政企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招商。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招商。深入实施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行动,着力引进一批湘商企业总部、项目回归湖南,吸引省内重点高校校友回湘兴业。务实办好“沪洽周”“港洽周”、全球湘商大会、湘台经贸合作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提高精准度和实效性。
第九节 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推动湘企出海。建立“走出去”企业联盟,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一带一路”产业促进基金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建立央企与湘企合作机制,推动企业由单打独斗向借船出海转变,推动单一企业“走出去”向产业链“走出去”转变。培育一批大型本土跨国企业,加快全球生产布局,引导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龙头企业开展高质量跨国并购,利用海外要素资源。完善“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对“走出去”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
推动产能出海。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落实国家贸易投资融合工程,重点推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钢铁、矿产有色、建筑建材、电力设备、农业等优势产能“走出去”。以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装备、关键零部件和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市场。推动我省优势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湖南标准国际影响力。务实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以发达国家为重点合作伙伴,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提高产能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加强风险防控。引导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投资前风险评估、投资中风险防范、投资后风险管理。建立境外投资总体风险、国别风险和项目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体系,实时发布预警信息。鼓励企业、金融机构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出口收汇风险、海外投资风险以及还贷风险,及时化解和转移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专栏9 五大开放行动
对接500强、提升产业链。精准锁定“三类500强”企业,对招商项目进行差异化精准包装,搭建多样化招商平台,继续办好“沪洽周”“港洽周”等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外向型龙头企业和知名创新创业团队来湘发展。力争每年引进“三类500强”企业来湘投资项目100个以上。
对接新丝路、推动走出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主攻东盟市场,开拓非洲市场,拓展中亚、西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推动农业、工程机械、承包工程、轨道交通等“走出去”。
对接大战略、提升大平台。深入对接制度开放,突出抓好RCEP框架下与东非、东盟的深度合作。探索推进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推进中非经贸合作创新示范园等七大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协同发展,推动各类园区开放平台建设。
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积极引导广大湘商回湘创新创业,推动湘商产业回归、总部回归、资本回归、人才回归,着力强化湘商回归服务。创新招商方式,聚焦“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实施产业链招商提质行动。
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着眼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内容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手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实行再对标、再优化、再提升,推进实施16项重点任务,加快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第八章 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引领区
顺应产业发展新业态和居民生活多样化,大力促进服务业升级发展、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业供给能力,构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化服务业新体系。
第一节 促进服务业升级发展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促进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等发展,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壮大现代金融业,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加快湘江新区金融中心和湘江基金小镇建设,打造湖南区域金融中心。拓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数据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信息安全等。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研发设计、基础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加快科技要素市场、科学设备和仪器共享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逐步构建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商务服务业,发展广告、会议会展、人力资源、会计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做大健康服务业,发展健康管理、中医养生、医疗康复、体育健身等,规范发展社会办医,培育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中药材和化妆品市场,加快湖南健康产业园建设。做优教育培训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发展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校外教育等,推进教育服务外包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健全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提升家政、育幼、物业等服务,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促进居民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样式发展。促进湘菜产业发展,挖掘湘菜文化特色,塑造湘菜知名品牌,推动湘菜出湘出境。
第二节 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
加快服务业精细发展。提升专业化程度,引导生产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打造一批细分领域技术领先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专业服务集团。提升标准化水平,完善商贸旅游、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传统服务领域标准,加快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检测认证等新兴服务领域标准修订,推动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发展。提升品牌化效应,开展“湖湘服务”品牌培育行动,健全品牌运营管理体系,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支持具有文化、民族、地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建设,创建一批湖南服务品牌。
深化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向研发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维护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变,支持服务企业利用信息、营销渠道等优势,向制造环节拓展。推动服务业和农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电商下乡、冷链物流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面向大宗产品及区域特色农业的专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综合服务商。推动服务业内部融合发展,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大力实施“互联网+”“旅游+”“文化+”行动,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以信息服务、物流、贸易、设计为主的生产型服务业和以消费体验、文化、健康为主的消费型服务业融合发展。
拓展服务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在信息资讯、商贸物流等领域,支持平台性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整合资源,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发展共享经济,围绕交通出行、旅游住宿、生活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共享经济平台,引导企业提供柔性化、分布式服务,建立网络化共享体系。发展创意经济,加快数字创意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创客空间、创新工场、文创基地等创意空间载体建设,培育一批创客群体。发展总部经济,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吸引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来湘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促进知识、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专栏10 服务业提质增效工程
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工程。以我省新兴优势产业链为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企业共性需求,建设一批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数据处理、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到2025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5%左右。
融合示范工程。围绕培育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工业文化旅游、智能生产服务、工业互联网、柔性化服务、共享生产服务等新业态模式,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100家左右试点企业,15个左右试点区域。
平台载体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建设,健全集聚区服务功能,增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优化调整现有48个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推进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实现集聚区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
“湖湘服务”品牌培育工程。建立服务业品牌库,支持服务业企业争创国际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培育100个左右影响力和知名度位居全国前列的服务业品牌。着力提升服务标准,新增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0个,新增服务业地方标准300个。
服务业态创新工程。实施平台经济壮大工程,围绕产业、城市、生活三大领域,积极构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智能平台,推进协同制造、个性定制、智联物流、智能家庭等加快发展。实施共享经济发展工程,加快技术平台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柔性生产、准时供给的生产方式,推动共享内容由虚拟资源向消费实体拓展。实施创意经济培育工程,加快数字创意发展,促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和分布式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文化创意发展,培育一批创意空间和创客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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