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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金华市委改革办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稳进提质攻坚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8月24日起施行,原《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金环发〔2020〕51号)同步废止。
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4日
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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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30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于部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不罚);部分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2024年,江西新余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持续改进执法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效,办理了一批不予处罚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3起轻微生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对符合规定的28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详情如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违法企业自行采取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及时纠正等12种轻微违法细化了不予处罚情形,探索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包容审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或《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于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14类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
2023年,湖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办理了一批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发挥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进一步提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适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探索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方式,相继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2020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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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对符合规定的28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详情如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22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以深化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体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贵州省生态环境图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征求《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在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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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浙江金华婺城区发改局印发婺城电网2024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经研究,2024年迎峰度冬婺城电网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34.38万千瓦错避峰负荷,分6级方案执行。今年,婺城电网安排应急机动负荷3.68万千瓦,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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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浙江金华义乌云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意见公告。项目名称:金华义乌云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义乌市,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主变规模为2×50MVA,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本期新建线路路
9月9日,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自主研发的储能式智能充电机器人在金华市金东区投入使用。当日,在金华市金东区一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内,新能源汽车车主扫描充电界面二维码并确认充电量后,智能充电机器人迅速找到新能源汽车充电接口,给车充电。储能式智能充电机器人融合了低速无人驾驶、高精度视觉识别、高
项目为王促发展,满弓劲发开新局。9月9日上午,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举行开工仪式。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龙乾北街以西、金华江北岸,是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重大民生项目,也是优化污水处理厂空间科学布局、实现市区“污水一体化”的重要节点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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