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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环保垂直管理2017年实行

2016-11-03 09: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保垂直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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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质监局加强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会同省环保厅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对社会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严重违规的,撤销其资质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检验检测资质。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部门负责)

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二十)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体制改革要求,2017年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合理确定省级和地方环境监测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保厅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和客观评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各级环保部门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职能。(省环保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负责)

(二十一)引入市场服务机制。推动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鼓励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积极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模式改革,采取“社会机构专业化运维,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模式,逐步将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运维。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环境自动监测设施的新建和改建。(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二十二)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按照统一的监测网络规划、统一的监测技术标准、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各环境要素监测工作,实现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组织实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由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空气质量监测由省环保厅会同省气象局组织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由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三)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数据联网及信息发布等管理规定。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明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合理性评估,优化监测点位,提高环境监测的科学性与代表性。完善环境监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实现各部门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和市场监管的合力。(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四)加强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省内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积极开展国际和省际交流合作,提升我省监测技术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监测信息化等能力建设,提高样品采集、实验室测试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保障,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完善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机制,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素质。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必要时通过事业单位特设岗位予以聘任。(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二十六)建立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狠抓工作落实。省环保厅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督办和考核,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重要情况及时报省政府。省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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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权威解读: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不是弱化党政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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