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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2017 一个地方环保局长关于垂改的心里话

2017-01-03 11:00来源:中国环境新闻作者:陈华勋关键词:垂直管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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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各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名称不一,有的叫环委会,有的叫环保联席会。由于职责不清、关系没理顺,一年到头都不开一次会、议一次事。个别地方应景式地一年开一次会,徒有虚名。现在《意见》将同级环保部门设为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的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个人认为,必须强化这一机制的建设,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环委会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环保局长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同时要制定一整套运行机制,以责任清单为依托,仿效全国政协的“双周协商”机制,构建定期会商制度,每年解决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以环委会的名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以当地环保部门为依托,做大做强做实环委会办公室,明确职责,强化手段,赋予查处权、考核权、奖惩建议权等,代表环委会行使统筹协调职能,以环委会的名义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统筹管理的执法和监测机构是环保能力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1必须弄清垂管改革中环保四大事权的划分和设置。

《意见》第三大部分“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明确了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监察四大事权应在省级统一的基础上分开设置,这也是此次垂管改革对环境保护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其中,在管理事权方面,将县环保局现有的环保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环保局,在市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保许可具体工作。在监测事权方面,将省级和市县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环保厅统一负责,市监测站调整为省厅驻市监测机构,人财物由省厅直管。在执法事权方面,将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把县局调整为市局的派出机构,由市局直管;市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执法力量;县局强化现场环境执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在监察事权方面,将市县两级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与执法事权分开,监察职能上收,由省厅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监察结果由省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2健全条块结合、权责分明的内部管理体制。

根据《意见》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在省级层面设置按片区块状为主的监察和监测体制。如湖南省拟设立湘南片区、湘中片区、湘西片区、洞庭洞片区、长株潭片区的监察分局和监测分站,由省厅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人员由省厅和片区内环保局抽调组成,机构级别、职能、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纳入省厅统一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中去,确保环境质量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督政”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根据《意见》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要求和中央最近部署的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要求,在市级层面设置以水系流域条状为主的执法体制。如湖南省郴州市拟设立以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为主的东江湖执法队,以资兴、苏仙、北湖、永兴、安仁为主的耒水流域执法队,以临武、北湖、宜章为主的武水流域执法队,以临武、嘉禾、桂阳为主的舂陵江流域执法队,整合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取消县级执法大队,由市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机构编制由市委明确。同时,为配合现场执法的需要,撤销县级监测站,组建以上述流域为主的4个中心站。力争3至5年内,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从人财物三方面入手,集中资源、集中力量,以市级站的标准,重建流域中心站。

3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做好环保四大事权落地生根。

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环保工作有序推进。环保部门要细心调研,精心设计改革实施方案,多向党委政府汇报,多给党委政府当参谋出主意,确保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科学,确保环保管理体系高效顺畅运行。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干部交流制度是环保部门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

环保垂管改革涉及到机构编制的重大调整,涉及到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切身利益,不可小视。因此建议:

1各地省厅率先垂范带好头起好步,把环保部门是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列入执法序列三件大事稳固下来。

在省级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定”方案中,明确环保部门的性质、身份、地位、领导职数、经费预算基数等,明确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的设置、级别、编制数、领导职数和能力建设标准等,明确省环委会办公室的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明确新设片区机构的性质、级别、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等等。

2行政编数在省级统筹时尽量向市县一线倾斜。

现在市县两级行政编制严重短缺,县级执法大队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一个县局行政编只是个位数。对暂时不能满足的,争取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期分批逐年解决,特别是市县两级人员编制差异性很大,先上收后消化。

3建立干部纵向和横向交流机制,用制度化来代替随意性。

争取省委出台政策,每五年交流1次,特别是市县两级环保干部能进能出,保持队伍的流动性,新鲜血液的互动性。省厅探索出台文件,每3年一次进行内部的上下交流和市与市之间的交流,为干部的素质提升和廉洁安全提供制度安排。

4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划转,保持队伍稳定有序。

省级监察队伍的组建,建议由三方面人员组成,抽调现有市局部分人员、省厅现有部分人员和公开招录选配部分人员。市级监测站人员整体划转省厅,不宜收一批留一批。县级机关和监测执法人员只调整人员隶属关系和财政供养关系,全部上收市局管理。其他人员如无编人员、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差额拨款编制人员暂维持不变。现系统内部超编混编混岗的清理问题,不要纳入这次垂管改革工作中,待改革完成后再逐步理顺。

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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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个地方环保局长关于垂改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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