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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发布(全文)

2017-02-16 11: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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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加快完善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完善升级厦漳泉城市群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区域一体化联防联控系统,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打造山青、水碧、天蓝的“生态厦漳泉”,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协调处理区域重大污染纠纷。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内各地市之间的环境信息集成共享、统一发布,制订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区域防控措施。提升评估预警能力,建立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构建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协同联动监测与监管,支撑考核问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保障体系。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推进绿色建筑、绿色社区等各级低碳试点的建设,形成标准法规,完善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淘汰效率低、高污染的生产锅炉,将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建设项目。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使用率。提高本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水平,积极推动厦门中心城区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五、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核体系,发挥“环评”在综合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统筹建设基础数据平台,建立科学的综合决策机制,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同时,推动制定九龙江取水排污交易制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1+6”形式的发布为契机,依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明确的36项重点任务,加大力度推进空间规划体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环境治理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制度,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到2020年,建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完善法规规章及标准体系

梳理明确现行的法规规章,淘汰不能适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同时强化法规规章之间的衔接效应。

通过编制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规章,为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法规依据,实现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促进土壤环境监管等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厦门市关于地下水保护的立法进程,完善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生态脆弱区的地下水保护政策,制定地下水饮用水源区、重要水源补给区等重点区域的保护标准。

推进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修订和完善土壤污染标准、修复标准、农产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等,制定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和监测技术规范等。加快提高统计监测核算能力,根据风险区划结果,制定区域风险防范预案、建立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和环境风险长效管理体制。

(二)推动市场制度建设

1.资源与环境产权制度

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根据问题导向在资源环境市场体系建设中有选择的实现突破,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改革的市场作用力度。落实《环境保护法》(2014),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使用资源付费,实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补偿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海域、岸线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制度。

2.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方案。加快推进制定实施《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企业和新建项目用能审查及节能量交易制度。

完善九龙江取水排污制度,促进可持续利用。从市场监管体制的建立、取水权和排污权初始分配份额的确定、交易价格的界定、取水排污权交易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取水排污监测系统、交易监控系统、配额调配系统)的构建以及最终市场的确立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把取水权交易与排污权交易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协调龙岩、漳州和厦门三市在九龙江水资源使用和环境管理上的利益冲突。在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和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实行取水和排污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确权制度,从九龙江流域污染产生的根源出发,明确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容量,实行总量控制,进行排污许可的初始分配,构建排污许可交易市场,促进流域内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良生产设备,有效控制九龙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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