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普查对象为南昌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全文如下:
南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3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南昌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省政
5月1日,在南昌高新区昌东镇,武汉-南昌双回1000千伏线路工程(江西段)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施工人员五一假期坚守岗位,正在跨越赣江南支段150余米高空进行消缺作业,确保工程今年“零缺陷”按期投运。
4月28日上午10时,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武汉—南昌双回1000千伏线路工程(湖北段)贯通仪式在武南工程SN2204施工现场举行,标志着武汉—南昌双回1000千伏线路工程(湖北段)全线贯通,华中特高压交流环网指“日”可待!据悉,武汉—南昌双回1000千伏线路工程起点为特高压武汉换流变电站,终点为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17日,江西南昌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四:陆港新城片区)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超8500万元,服务期限限定为3年(即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签订合同方式为(1+1+1)。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17日,江西南昌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三:象湖片区)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近2亿,服务期限限定为3年(即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签订合同方式为(1+1+1)。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三: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17日,江西南昌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二:小蓝片区)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超2亿,服务期限限定为3年(即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签订合同方式为(1+1+1)。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二: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17日,江西南昌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一:莲塘片区含银三角、武阳创业园)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超2亿,服务期限限定为3年(即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签订合同方式为(1+1+1)。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日前,1000千伏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长江和赣江南支两项大跨越工程导线微风振动现场测振工作完成。测振结果表明,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导线防振专业技术团队设计的工程用导线防振方案满足技术要求,防振效果达到预期水平。这标志着中国电科院大跨越防振技术日臻完善,特高压、超高杆塔、超大跨
3月12日,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景区公共设施监测中心湾里城区厂网一体化项目(湾里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市场化运行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标的额20003.7553万元,单价为1.243元每立方米。项目采购人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景区公共设施监测中心,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转
近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创建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本方案旨在鼓励各级各类创建主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对上一年度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创建典型实施以奖代补。关于印
2月6日,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和五次全会、省两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