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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环境监管执法的深圳探索

2015-02-03 09:51来源:新环境微信作者:刘晶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污染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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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制度有两大亮点:一是细化奖励标准,提高奖励金额;二是新设保密制度,强化举报人保护。

新办法的奖励按举报案件涉及对企业处罚金额的10%进行分配,最高奖励达到10万元;对举报经查实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实行定额奖励,最低奖励3万元,最高10万元。

对于符合有奖举报的案件,由市人居委信访办设定密级,以密件的形式按保密制度的规定流转、交办、管理举报案件材料,以此区别于普通信访投诉案件,同时切实加强案件信息的保密,最大限度地保护举报人的利益,解除举报人后顾之忧,更有效地激励公众参与有奖举报。

记者:目前利用科技武装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基本上已形成共识,新环保法也强调了科技的作用。据说深圳的移动执法等在兄弟省市当中算是起步很早的。您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李水生:可以说,在移动执法、固废电子联单等数字环保实践中,深圳敢闯敢试,尤其是在固废法对电子联单的法律性质、地位尚不明晰的状况下,我们从2007年就着手研发,于2010年率先建设使用。

这几年,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以“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为目标,把移动执法系统变成每一个执法人员必不可少的执法工具,变成每一位监察执法科长可信赖、可依靠的任务监督渠道,变成每一位部门领导便利的信息搜集、科学决策平台。

深圳市的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在市一级层面,通过每一项法定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化,全面落实了监管责任;通过不断增加任务引擎使其涵盖了环境监察现场检查、信访处理、排污费征收等三项主要业务;通过建立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系统,创立了危险废物市内转移高效监管的新模式;通过实现各类工作流程节点和其他与环境监察管理相关要素的预警提示、预警任务的自动派生功能,实现内部智能化管理;通过全面整合河流断面污染因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执法数据,形成任务预警、自动派生等功能,实现监管执法智能化。

目前,深圳市正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基础,建立全市各区一体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化平台,将全市污染源及其相关环保信息纳入统一监管,运用统一的执法标准,调配统一的执法力量进行环境监管,实现对全市污染源监察执法的智能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提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执法效能。

下一步,我们的设想是,加快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把全市主要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装置、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视频监控以及过程工况监控设备都能建设起来,使其正常运行使用,再把数据实时传送、联网和分析,建立一个环境监管的“天眼”,24小时监视排污者。从“末端的在线监测、过程的工况监控、远程采样和视频监控”这四方面入手,建立环境监管“电子眼”和“天网”,让企业不敢乱排、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在此基础上,将现有执法方式转变为“远程监控+现场抽查”和“远程监控+现场核查”,建立各种物料衡算模型实施辅助监管,以缓解执法人手不足的矛盾,增强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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