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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南、浙江、重庆四省(区、市)落实《环境保护法》工作经验介绍

2016-07-25 08:59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生态文明建设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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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惩戒,整治到位

我们自主开发了“四清四治”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建设项目问题整治台账,实行问题排查、登记跟踪、整改落实、隐患消除、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在官方网站公开1.4万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整治结果纳入区县党政负责人考核,也是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区县及时预警、督办。同时,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处理。2015年以来,对701家没有落实“三个一批”要求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1933.9万元,违法信息在“环境违法曝光台”通报,计入企业征信系统,让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有力促进了整治进度。

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原标题:环保新利器 执法显威严 ——内蒙古、河南、浙江、重庆四省(区、市)落实《环境保护法》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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