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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根治地方干预执法“痼疾”

2016-09-23 08:37来源:新华网作者:杰文津 杨维汉关键词:监测机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网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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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解决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问题

环保机构人员身份编制不清、环保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一线执法人员装备不足等问题长期存在。

“这严重制约了环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吴舜泽指出,“这次改革将会涉及全国各省区市所有基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指导意见专门提出了解决路径,提出规范机构人员性质,确保履责需要。”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结合事业机构改革,将目前还是事业性质、使用事业编制的县环保局逐步转化为行政单位。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增强环境执法权威性。

指导意见还特别对乡镇环保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乡镇环境保护专兼职机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优化职能聚焦做好主业,大力加强队伍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将推动地方搞好试点。据介绍,目前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吴舜泽说,改革将积极稳妥推进,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此项改革。

原标题: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大幕开启——全面深化改革之生态领域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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