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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四项配套办法实施评估报告出炉 违法处罚力度大

2017-04-19 09:13来源:法制网作者:郄建荣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犯罪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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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等7省(区)违法反弹高

对于2016年,四项配套办法的实施成效,竺效团队给予了高度肯定。他们用“违法反弹率”低来证实这一点

竺效说,据统计,2016年全国范围内违法企业反弹率较低,仅为2.86%,但较2015年2.57%的反弹率略有上升。其中,被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违法行为反弹率为9.81%,较2015年有较大程度的下降。竺效认为,可见按日连续处罚措施已开始发挥威慑环境违法者,预防环境违法行为的作用。被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的企业违法行为反弹率也有所下降,分别为3.50%、1.49%。而被查封扣押的企业违法行为反弹率为1.64%,较2015年略有上升。竺效表示,这与2016年查封扣押案件总数大幅增加,查封扣押措施进一步得以适用有一定关联。

据竺效透露,违法反弹率相对较高,即超过4%以上的地区,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辽宁、吉林、四川、青海。竺效说,这7省(区)即除山西(739件)、内蒙古(566件)外,其余地区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年度总数均低于500件。

同时,2016年环保机关共对1255家企业(或个人)打出环保“组合拳”,较2015年的704家企业(或个人)而言,绝对数量有大幅增加。

违法处罚力度与大气改善成正比

竺效课题组对2016年环境执法案件数据与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也进行了分析。竺效表示,根据环保部统计的2016年各地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对照2016年各地区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可以发现,案件处罚较多地区大气质量相对较好。他说,案件数量排名较多的前10个地区中,有7个地区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排在全国的后15位,分别为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陕西、湖北、山西。

竺效说,比较2016年各地区的案件数量可以发现,环保部统计的2016年PM2.5浓度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9个城市,其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数量却相对较少。

四川执法排名下降幅度最大

《报告》以全国32个地区执法“案件总数”、“违法反弹率”、“信息公开率”三组数据对32个地区执行四个配套办法情况进行评分排序。竺效表示,2016年全国32个地区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排名前五位的地区为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广东省;排名后五位的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海南省、青海省、新疆建设兵团。

竺效课题组表示,与2015年相比,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与实施,有13个地区排名上升,4个地区排名不变,15个地区排名下降。排名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广西,上升了19位,下降幅度较大的是四川,下降15位,其次是上海,下降14位。

专家建议调整按日计罚制度

据竺效课题组介绍,2016年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总数达21738件,同比增长85%。其中,查封扣押类案件最多,占43.89%;最少的是“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占比4.47%。

按日计罚被认为是《环境保护法》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之一,但在实施过程中,它的占比却最少。对此,曾参与《环境保护法》起草的吕忠梅认为:“该探讨制度设计有没有问题。”她说,按日计罚制度设计有一些问题。启动“按日计罚”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违法被环保部门处理后,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间内没有完成整改,才能实施“按日计罚”。

在吕忠梅看来,这种制度设计影响了按日计罚制度的实施。她透露,目前,正在进行《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对于按日计罚,水污染防治法将尝试规定由企业“自证清白”,而非环保部门认为企业违法。

原标题:新环保法四项配套办法实施评估报告出炉 违法处罚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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