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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4-28 16: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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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2014年5月,长江靖江段水质出现严重异味,导致靖江市区停水7小时,严重影响68万居民生活用水。

责任单位: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威胁水源地安全的环境隐患。2016年12月底,完成牧城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实现“双源”供水。

(二)在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时监测水质数据。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在加强常规指标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次。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长江靖江段危险品运输监管。开展长江饮用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污染物调查与来源解析研究,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二十二、2014年至2015年,通榆河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先后5次因污染问题导致水质超标,影响数万人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盐城和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

(一)盐城市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一是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将全市供水能力提高到60万吨/日。市区供水全部深度处理,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二是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通榆河原水预处理净化工程,提升原水水质。三是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引水工程和新水源建设,引入优质原水,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问题。

2.强化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一是限期搬迁市区通榆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住户。二是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和畜禽养殖企业的关闭或搬迁。三是开展饮用水源清杂行动,定期清除通榆河沿岸(沿河)的垃圾、水上漂浮杂物、杂船等,保障取水安全。

3.加强通榆河沿线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严厉打击污染水源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从水源水、出厂水到龙头水的全过程监测,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4.2017年3月底前,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泰州市整改措施

1.建立跨界污染联防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监测,强化应急联动,共同保障水质安全。

2.制定重点水域综合巡航工作方案,对“一江七河”(长江、引江河、南官河、新通扬运河、周山河、卤汀河、泰东河、凤城河)等重点水域开展综合巡航执法,确保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水体的水质安全。

3.完善通榆河、新通扬运河等重点河道水上船舶监控系统,对重点水域、重点航道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船舶违法排污行为。

二十三、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区域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达60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达30万吨/年,有效缓解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

(一)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制定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各地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处置项目,全面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大力推广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

(二)集中整治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情况排查,制定实施“减存量、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超期贮存严重且无安全处置途径的化工企业,督促地方依法实施限产、停产,直至关停。

(三)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涉危工业项目环评审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省级抽查、市级巡查、县级检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确保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和转移监管平台,将产废、经营单位纳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实现转移联单电子化。

二十四、2015年,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偷埋6000吨化工废料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责任单位: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清除非法填埋的危险废物,完成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

(一)截至2016年6月15日,清挖出的危险废物已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毕。

(二)对污染场地的表面土壤、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实施治理修复,主体工程已于2016年6月18日完成。同步开展长期监测,监控原位修复效果及污染物自然衰减情况,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三)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编制《靖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污染土壤分类监管试点,对靖江市32家涉重关停企业场地开展环境调查,编制调查评估报告,一企一档,一企一策,一企一责,明确责任主体、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措施。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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