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4.1基本原则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相应信息表。填报系统下拉菜单中未包括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规定需要填报或排污单位认为需要填报的,可自行增加内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增加的管理要求,应填入“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一栏。排污单位在填报申请信息时,应评估污染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现状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排污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基本情况,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4.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邮政编码、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文号(备案编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及文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及文号、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颗粒物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氨氮总量指标、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以及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情况等。
4.3主要产品及产能
排污单位应填报主要生产单元名称、主要工艺名称、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及计量单位、设计年生产时间及其他。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时,需选择行业类别,行业类别选择“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执行GB13223的生产设施选择“火电行业”。
4.3.1主要生产单元
分为必填项与选填项。必填项包括缫丝单元、麻脱胶单元、洗毛单元、织造单元、印染单元、成衣水洗单元、公用单元等。选填项为不产生废水与废气的生产单元,如轧棉、纺纱、服装加工、家纺制品加工等。
4.3.2主要工艺
关于洗毛单元,包括乳化洗毛工艺、溶剂洗毛工艺、冷冻洗毛工艺、超声波洗毛工艺及其他工艺。关于麻脱胶单元,包括化学脱胶、生物脱胶、物理脱胶、生化联合脱胶及其他工艺。关于缫丝单元,包括桑蚕缫丝、柞蚕缫丝及其他工艺。关于织造单元,包括喷水织造、喷气织造及其他工艺。关于印染单元,包括前处理、印花、染色、涂层及其他工艺。关于成衣水洗单元,包括酶洗、石磨洗、雪花洗及其他工艺。关于公用单元,包括锅炉、软化水系统、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辅助系统及其他。
4.3.3生产设施
关于洗毛单元,包括洗毛机(喷射洗毛机、滚筒洗毛机、超声洗毛机等)、炭化设施、剥鳞设施及其他。
关于麻脱胶单元,包括浸渍设施、汽爆装置、沤麻设施、碱处理设施、漂白设施、酸洗设施、脱水机、煮练设施及其他。
关于缫丝单元,包括煮茧机、缫丝机、打棉机及其他。关于织造单元,包括喷水织机及其他。
关于印染生产单元,包括前处理工序(烧毛机、退浆机、精练机、煮练机、漂白设施、丝光机、定型机、碱减量机、前处理一体机等)、染色工序(散纤维染色机、纱线染色机、连续轧染机、浸染染色机、喷射染色机、溢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气液染色机等)、印花工序(滚筒印花机、圆网印花机、平网印花机、静电植绒机、转移印花机、喷墨印花机、印花感光制网设施等)、整理工序(磨毛机、起毛机、定型机、配料设施、直接涂层联合机、转移涂层联合机、凝固涂层联合机、层压复合机等)及其他。
关于成衣水洗单元,包括水洗机、吊漂染色机、吊染机、干磨机、喷砂机及其他。
关于公用单元,包括储存系统(煤场、化学品库、油罐、气罐等)、锅炉(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等)及其他。
4.3.4生产设施编号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填报内部生产设施编号,若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无内部生产设施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附件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
4.3.5设施参数
填写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参数包括型号、浴比、车速、布幅宽度等。
4.3.6产品名称填写各生产单元的产品名称,包括生丝、净毛、精干麻、纱、坯布、色纤、色纱、面料、家用纺织制成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服饰品等。
4.3.7生产能力及计量单位
填写主要产品设计产能,并标明计量单位,不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4.3.8设计年生产时间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中的年生产时间填写。4.3.9其他排污单位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填写。
4.4主要原辅料及燃料
4.4.1种类
包括原料、辅料及燃料。
4.4.2原料
洗毛单元包括原毛、水及其他。麻脱胶单元包括苎麻、亚麻、黄麻、水及其他。
缫丝单元包括桑蚕茧、柞蚕茧、水及其他。织造单元包括天然纤维(棉、麻、丝、毛、石棉及其他)与化学纤维(再生纤维、合成纤维、无机纤维、其他)。
印染单元包括散纤维、纱、织物、水及其他。成衣水洗单元包括成衣、成品布、水及其他。
4.4.3辅料
包括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化学品以及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添加的化学品(包括石灰、硫酸、盐酸、混凝剂、助凝剂等)。
洗毛单元包括烧碱、合成洗涤剂、氯化钠、硫酸钠、硫酸铵、有机溶剂、盐酸、漂白剂、双氧水及其他。
麻脱胶单元包括烧碱、硫酸、盐酸、双氧水、生物酶、给油剂及其他。缫丝单元包括渗透剂、抑制剂、解舒剂及其他。织造单元包括浆料、表面活性剂、油剂、防腐剂、石蜡及其他。印染单元包括染料、颜料、糊料、烧碱、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液氯、苹果酸、酒石酸、琥珀酸、生物酶、二氧化硫、硫酸、盐酸、短纤维绒、双氧水、离型纸、印染助剂(保险粉、元明粉、分散剂、生物酶、精练剂、润湿剂、乳化剂、洗涤剂、渗透剂、柔软剂、均染剂、黏合剂、增白剂、清泡剂、增稠剂、皂洗剂、硬挺剂、固色剂及其他)、整理剂(柔软剂、抗菌防皱剂、防污整理剂、拒油整理剂、防紫外线整理剂、阻燃整理剂、防水整理剂、防皱整理剂、抗静电整理剂及其他)、涂层剂(PA胶、PU胶、聚氯乙烯、聚氨酯、聚丙烯酸酯、聚有机硅氧烷、橡胶乳液及其他)、涂层溶剂(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丁酮、苯乙烯、丙烯酸、乙酸乙酯、丙烯酸酯及其他)、涂层助剂(稳定剂、增塑剂、发泡剂、促进剂、填充料、着色剂、防光氧化剂、交联剂、防水解剂、增稠剂、引发剂及其他)、感光胶(含铬感光胶、常规感光胶)及其他。
成衣水洗单元包括酵素、柔软剂、渗透剂、蓬松剂、冰醋酸、烧碱、双氧水、碳酸钠、漂白粉及其他。4.4.4燃料包括燃煤、天然气、重油、生物质等。
4.4.5年最大使用量
已投运排污单位的年最大使用量按近三年实际使用量的最大值填写,未投运排污单位的年最大使用量按设计使用量填写。
4.4.6原辅料成分及占比
需按设计值或上一年生产实际值填写,如染料或印染助剂中含有铬,应填报铬元素占比,含量须满足GB20814相关要求。
4.4.7燃料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
需按设计值或上一年生产实际值填写燃料灰分、硫分(固体和液体燃料按硫分计;气体燃料按总硫计,总硫包含有机硫和无机硫)、挥发分及热值(低位发热量),燃油和燃气填写硫分及热值。填报值以收到基为基准。
4.4.8其他
排污单位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填写。
4.5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4.5.1废水
应填报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以下“4.5.1.1~4.5.1.5”为必填项。
4.5.1.1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类别、产污环节、污染物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口类型填报内容参见表1。有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确定。
4.5.1.2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应明确废水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
废水排放去向分为: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废水排放规律分为:连续排放,流量稳定;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4.5.1.3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填写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附件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
排放口编号应填写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对排放口进行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附件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写。
4.5.1.4排放口设置要求
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填报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有地方要求的,应符合地方要求。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为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现予印发。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
近期,江苏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从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获得《高端功率器件晶圆研发生产新建项目》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评一证”)。这标志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水务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从“两证衔接”(排污许可和环评有机衔接)模式成功升级至“两评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HJ1038-2019)。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日前,北极星发布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8月23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周曙光就云南省2017年以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做了通报。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省环保厅法规宣教处处长陈丽主持发布会,省排污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议的回复来信:针对上半年已发证企业的证后监管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根据《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该检查侧重于无证排污,自行监测等内容,对于企业是否编制了台账,是否编制了执行报告并上传系统等要求不纳入检查内容,客观上造成了地方管理部门及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十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提出,推动绿色制造升级。试点推广企业用水等核定和确权,完善用水、排污权的等级、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各项污染源管理制度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落到实处,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咸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咸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全文如下: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现将《咸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印发
日前,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全文如下: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
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
摘要:本文介绍了印染废水的产生、特点及处理工艺。由于印染工业中各种染料和新助剂的广泛使用,印染废水的COD浓度高,色度高,可生物降解性差,流量大。目前主要采用物化法和生化法处理印染废水,通过各种深度处理技术,达到行业水质要求。1、印染废水的产生和特点。1.1印染废水由于生产的各种纺织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山东省《纺织印染工业高盐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规范》正式印发,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高盐废水污染控制以及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详情如下: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纺织印染工业、锅炉、制药工业、农药制造工业、化肥工业、制革工业、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为深入了解指南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实施重点和意义,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标准,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废气、固体废物、废水等都说明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全文如下: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Technicalguidelinesofacingmethodforpollutionsourceintensitytextileanddyeingindustry(HJ990—20182019-03
随着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在申报排污许可证时,自行监测方案是申报资料的重要内容,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的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在国家环保部平台公布监测结果。为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监测因子过多、频次过密或监测因子不足、频次过少
摘要:纺织印染工业中的废气部分是有组织排放,部分是无组织排放的,往往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很容易被人们忽视。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首先对印染工业中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做出简要的分析,接着介绍了无组织废气散发量的计算,阐述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人体的危害及对无组织废气治理工艺。延伸阅读:橡胶废气
近日,随着国内《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实施,国内有关印染工业及相关企业对此纷纷褒贬不一,一时间,印染工业成了近期环保产业内的热门话题,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些环保企业老板们这么关心呢?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做下介绍:首先,从新排放标准的颁布到实施几乎没有给企业留下充分的准备时间,以绍兴印染企业为例,新标法的提出将原本印染企业排污COD标准自2013年起从原来标准提高到200 mg/L,直排环境废水COD也统一执行100 mg/L的排污标准;而2015年1月1日起,这项标准限值则进一步提高到80 mg/L, 这使得本就竞争激烈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