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8-18 08:4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加强涉危企业日常监管。开展全市涉危企业排查,2018年底前,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建立健全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并实施动态更新。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台账资料记录,加大涉危企业监督检查。建立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或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探索将药品包装容器等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收集网络统一收集,委托专业处理机构进行统一处理;加强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2018年底前,开展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不低于90%。(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公安局等参与)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在宜阳县、伊川县、孟津县等区域,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业补贴由激励性向功能性转变,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在孟津县、偃师市、新安县、洛宁县等优势水果产业区,示范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畜-沼-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模式;在宜阳县、洛龙区、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等设施蔬菜种植区,示范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畜-沼-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模式,集中打造一批有机肥替代、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完善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用作肥料或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固体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园林局、供销社等参与)

科学施用农药。加强病虫害预警与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已建立的伊川县、孟津县、偃师市3个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56个市、县、乡、村四级测报网站的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报准确率。以我市现有200多个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为依托,大力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和防治效果。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宜阳县、洛宁县、偃师市、嵩县、新安县、孟津县等地选取部分乡镇,示范推广生物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技术;在果蔬标准园推广防虫网、灭虫灯、粘虫板等物理防虫设施。加强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在不同生态类型区设立10余个果树、蔬菜、玉米、花生等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健全完善“监管部门+农资企业+农户”的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名购买农药制度,逐步建成我市农药监管平台。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宜阳县、偃师市、新安县等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地区,以及白马寺镇等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通过回收补贴、农药销售押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回收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扶持一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业。到2020年,推广到孟津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等农药使用量较大地区。(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在宜阳县、洛龙区、洛宁县等农膜使用量较大的地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依托农资服务部等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农膜补贴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工作,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鼓励政府出台、企业参与提高残膜收购价。鼓励使用加厚地膜,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到2020年,全市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市农业局牵头,市供销社、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限制饲料中铜、锌、铅、砷等重金属含量,依法规范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以偃师市、孟津县、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等生猪养殖大县(市)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扶持政策试点。在孟津县、偃师市、宜阳县等地,加大“养殖-沼气-种植”、“秸秆-养殖-沼气-种植”、“秸秆-沼气-种植”等循环农业模式推广力度;在栾川县等积极推广“山区复合型生态农林牧业”模式。创新治理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和防治效果。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污灌区排查,其中陆浑水库管理局负责陆浑灌区排查工作,水务部门负责中州渠灌区、洛南灌区、伊东渠灌区、龙脖灌区、秦岭渠灌区、嵩伊渠灌区、邙山渠灌区等市直灌区排查工作。结合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选取典型灌区,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结果通报试点工作,各灌区按照灌溉周期,每年在夏粮和秋粮灌溉时,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禁止向农田灌溉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废水。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农田水利灌溉系统修复工程,探索推动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超标的,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并采取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措施,严防农产品超标。(市水务局牵头,省陆浑水库管理局、市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等参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查看更多>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土壤环境保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