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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01 09: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现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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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10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推行污染地块收储和流转前的调查评估制,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钢铁、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将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和调查评估结果纳入污染地块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综合分析污染物种类、危害特性、污染范围、敏感程度等因素,采用红、橙、黄等三种颜色分别标示高、中、低三类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并完善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逐一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并实现动态更新。(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委等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落实风险管控要求。各级国土、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建立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落实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责任主体通报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和管控要求。对红色标识的,相关区(市、县)要督促责任主体限期采取封闭隔断污染区域、限制人员进入等措施,降低污染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橙色标识的,要督促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对黄色标识的,可根据污染地块后续开发利用项目情况,开展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到2020年,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基本到位。(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加强开发利用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市、区两级规划、国土和生态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市、区两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要加强土地收储和流转、规划选址等环节的审查把关,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环境安全。对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或治理修复条件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督促落实禁止或限制开发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牵头,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4加强未利用地保护与开发。对属于自然生态红线区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属于生态功能保障区内的未利用地,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应严格限制各类开发活动,确需开发的未利用地,按照以质量定用途的原则,合理确定开发用途和开发强度。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应按规定履行环境功能区调整管理程序,开展土壤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农产品种植结构。(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防止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市、区两级生态建设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文明委牵头)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水务管理局参与)

16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实行林地、草地、园地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尽量按照自然的方式生长,以达到最佳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农委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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