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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01 09: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现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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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狠抓工矿污染防治。

17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对象。自2017年起,各区(市、县)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生态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纳入数据库管理,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强化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钢铁等行业监管。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强化企业关停过程污染防治监管。结合淘汰和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将防治土壤污染的要求纳入企业关停的整体工作中,制订企业关停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钢铁、石油开采和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要在关停整体方案中明确并落实残留污染物处理和设施设备拆除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报生态和工信部门备案,防止关停活动对原址土地的污染。(市生态文明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实施标准化渣场建设工程。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DB52/T912-2014),全面推进工业渣场、尾矿库环保设施建设;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2017年底,完成19个渣场标准化建设。同时对辖区内所有工业渣场进行排查,发现一个整治一个,直至全部完成。(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水平。重点针对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煤矸石、冶炼废渣、脱硫脱硝副产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全面排查贮存和利用环节的污染风险,制订并落实污染整治方案,实现以无害化为前提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电子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创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引导再生资源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构建再生资源交易系统。(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实施矿山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落实矿区安全保障、生态环境全过程管理要求。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用力度,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整治修复。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和长效管理,抓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复垦,达到国家及省的相关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安监局、市生态文明委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2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市水务管理局牵头,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3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监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建成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和持证经营单位联网监控全覆盖。针对医疗废物,加强各级卫生、生态部门的联动监管,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全覆盖。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市生态文明委、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4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贯彻落实《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5〕67号),制定我市攻坚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深化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施用量。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加快农药减量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参与,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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