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中的耕地面积减少或者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约谈,并依法采取环境影响评价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第五十条 对重大农业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查处不力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农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挂牌督办,责成所在地人民政府农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期查处或者整改。挂牌督办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法律法规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开展农业生态环境有关监测的;
(二)未依法审批项目,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
(三)违法批准占用农用地的;
(四)未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组织调查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
(六)未依法查处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
(七)未按照规定处理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依法登记或者批准,擅自从境外引进农业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小区)未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也未委托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或者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生产、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农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实物,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的包装物和难降解的残留废弃农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由作出责令限期治理决定的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给农业生产者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绵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农用地保护管理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推进方案(20172020年)》和《2017年绵阳市农用地保护管理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绵农发〔2017〕203号绵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农用地保护管理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推进方案(20172020年)》和《2017年绵阳市农用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良好的土壤环境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土壤环境保护压力很大。
2月27日,黑龙江巴彦县少陵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预中标价格为22289.98万元。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建粪污处理站3座。控源截污
2023年7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蚌埠市发现,蚌埠市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不实,畜禽养殖局部污染问题突出基本情况蚌埠市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均为畜牧大县,现有生猪存栏119.1万头,肉牛存栏9.7万头,奶牛存栏4.5万头,年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下旬分别进驻长沙、湘潭、郴州、益阳、娄底等5市,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
畜禽养殖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引起流域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期,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调查取证,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了一批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未批先建、违规设置排污口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为充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旨在加强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的污染防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
2022年6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宿州市发现,萧县、灵璧县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养殖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基本情况萧县、灵璧县分别有规模养殖场353家、441家,规模以下养殖户4056家、9677家,年产粪污208万吨、253万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两个案例均涉及畜禽养殖污染,详情如下:随着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的产生量也随之增长,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增加,虽然畜禽养殖污染已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但畜禽养殖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1月1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产业层次得到较大提升,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全部实现数字化管控,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继续走在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农业环境保护处发布了关于印发《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如何适用法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涉及多个典型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又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可以处罚,而这些法律有些是新修订的,适用中势必会带来困惑。笔者做了一个系统梳理,希望对基层执法有所帮助。违反环评制度的行为,应如何处罚?对于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违反环评制度如何处罚,当
前言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变化,我国畜牧业在养殖规模和质量上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畜禽养殖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峻。受养殖模式、养殖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粪便、饲料残渣等污染物堆积如山,无法得到科学、集中的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尤为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