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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广东河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7-10-26 08:3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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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在产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构建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建立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局等参与)

(三)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工作方案。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为重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2019年底前,完成现有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工作,掌握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对重点行业新增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开展环境排查。(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计生局等参与)

(四)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科学规划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17年底前,配合国家和省完成全市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设置。2018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并投入运行。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区)全覆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结合区域布局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情况,提升各级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重点提升土壤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五)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共享。充分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数据,整合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完善我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向国家及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相应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完善共享机制,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等参与)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六)加强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土壤环境执法人员配置,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积极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加强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建设。2017年底前,将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突发事件造成土壤污染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必要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等参与)

(七)加大重点行业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加强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的环境监管,自2018年起,各县区根据上述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并公布本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和监测规范,依法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重点监管企业在接受环保等部门现场检查时,要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监测重点为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监测数据要及时上传至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络,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市建成区、污染耕地集中区域等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建立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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