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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9日正式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任组长,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张曙光任副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上报《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安徽省举一反三,出台了力度更大、涉及面更广的《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安徽省委、省政府将《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和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基本+”的形式,向各设区的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下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以下简称《整改任务书》)并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目前,安徽全省上下正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以“不贰过”的态度,压茬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安徽意见的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整改方案》明确了按照“重生态、补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强机制、创样板”总体要求,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提出到“十三五”末,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设区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0%以上;10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4.5%,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4大类15个方面问题和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将其分解成14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整改时限,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16个设区市和16个省有关单位。《整改方案》要求,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把督察整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不落实到位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解决、不解决到位不放过,确保追责问责、不追责问责到位不放过,确保长效机制建立、不建立到位不放过。
《整改方案》制定了四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指导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类指标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大力加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党政领导、全域联动,突出问题导向、因湖施策,坚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建制“四个优先”,落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四大任务”。落实巢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理顺巢湖流域环境监管权责。加大滨湖湿地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清理违规围占湖面旅游开发项目,杜绝违法开发行为。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到2020年,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营养状态指数控制在55以下,西半湖好转为轻度富营养、营养状态指数降到60以下。三是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以淮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体化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着力减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平均每年完成200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及6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全省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设区的市基本建成使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合肥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于2019年达到100%。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燃煤机组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进度,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治理,清理整治矿山开采环境问题。到2020年,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以及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各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四是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动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排污口、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堆场。坚决清理生态功能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整改督导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4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推进、督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4个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实施省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专项督导,每季度对16个设区的市至少督导检查1次,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约谈通报,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周报送、月调度、月督导的方式,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按照《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下一步,安徽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决整改,务求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福建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并于7月31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进驻督察刚结束,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就提前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察反馈后,省委、省政府再次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时任省委书记尤权任组长、省长于伟国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省长任副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督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在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场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实施“三抓三促五整治”为抓手,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准施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到“十三五”末,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4%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全省空气质量保持全国领先,PM2.5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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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公示,全文如下:黄冈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公示按照《黄冈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黄冈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日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6个省份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资料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亳州市检查发现企业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启
导读: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导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指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开展抽查,发现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对交办问题查处不力,对近20万立方米混有危险废物的垃圾简单覆土掩埋后,便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整改到位,虚假整改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2017年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接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4月24日至5月23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常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0月29日向常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吕振霖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汪泉作表态发言,市长丁纯主持会议。督察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4月24日至5月23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常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0月29日向常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吕振霖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汪泉作表态发言,市长丁纯主持会议。督察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7日向自治
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生态环境部的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江西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10月16日开始,各督察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徐州市、宿迁市下沉督察时,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泽龙石英有限公司的污水渗坑被督察组发现后,不但没有立即整改,还直接就地掩埋,企图掩盖环境违法事实,性质恶劣。一、烧炭土窑依然存
在持续的环保风暴之下,遇到环保问题交点罚款了事恐怕行不通了。生态环境部官网显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近日,汇仁药业、泰瑞制药等多家药企被监管部门通报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情况。两家企业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详情如下:
2020年10月2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光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黄韬,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章美良向大家介绍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回答大家关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2019年5月10日,督察组反馈了督察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截至2020年8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日全面启动,同时,7个督察组负责人名单也随之曝光。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督察将进驻国家能源局和林草局。这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对国务院直属机构进行督察。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2018年10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彻底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2018年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于2018年10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黑龙江省调查处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反馈当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并成立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18年10月18日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6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全面启动。那么,第一轮环境督察工作,发现了哪些环境问题?重庆第一轮督察发现哪些问题?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2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指出,重庆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环境保
7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甘肃。而在2016年底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甘肃省被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发展、轻保护”、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以及部分地区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突出。两年后的现在,这些问题是否已经得到整改?在第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党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近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期将进驻有关省(市)和有关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工作。针对《纪律规定》修订的背景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启动近一周时间,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纳入督察范围,这也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央企第三次出现在被督察名单上。8月30日晚,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清单。
日前,开封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全文如下: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93号)和省环境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高原湖泊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切实抓好问题
导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指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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