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综合市场正文

【深度】政策利好纷至沓来 环保行业风云际会

2015-12-22 10:58来源:信达证券作者:范海波 吴漪关键词:环保企业环保行业土十条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该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性投入、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如不能形成稳健有效的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的投融资机制,则大气行动计划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水平就无法保障,因此2017 年三大区域以及全国大气行动计划目标就难以实现。

目前中央财政的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在 2013 年和2014 年分别为50 亿和100 亿元,与报告中的计划投资金额相比,差距较大。因此可以预计,要完成“大气十条”中所述的大气治理目标,势必要加大投资力度。因此,我们预计,16-17 年,大气治理将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土壤修复:“土十条”即将出台,静待政策释放利好

2014 年4 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对我国土壤环境现状做了详细说明。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 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 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面对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将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等。

目前,困扰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主要问题是技术。国外的技术大多数是不适合中国市场的,其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土壤、气候、水文地质、污染重度及复合程度,施工效率及修复成本的不同。首先,土壤污染具有滞后性和累积性,土质的千差万别也造成了土壤污染难以修复。即便是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也不能明显的表现出来,而是需要通过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等才能确定,同时,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稀释等都有诸多不确定性,时间长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进而造成严重的污染。其次是土壤修复技术的局限性。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农药残留,有的是重金属超标,也有的是化工厂搬迁等等,但更多的是一块污染场地是由多种污染造成的,每一块污染场地的修复都需要用多种修复技术来完成,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土壤修复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技术复杂,难度大,风险高,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在中国,土壤修复的出资者往往是政府,政府成为土壤修复融资的重要渠道。PPP 模式的出现为许多行业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在环保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也都已实行。因此,土壤修复领域也可能采纳以往其他领域的业务模式开展,解决政府因资金不足而对行业发展的制约。在已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土壤环境修复已做出一定规划,更具体的行业规范与治理措施需等待“土十条”政策的出台。在环境产业发达的国家,环境修复产业占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高达30%~50%,而我国的环境修复行业还未启动,可以肯定的是,相关政策出台后,将释放大量市场空间。

就市场格局来说,目前土壤修复行业尚无大中型企业和龙头出现。2010 年之前,全国涉及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企业不超过20 家。而到目前为止,全国至少有500 多家相关企业。土壤修复企业受地缘影响较大,且全国性分布。预计未来在行业前景明朗的前提下,在大规模的跑马圈地中逐渐明晰行业格局。

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催生监测需求,看好 VOCs 监测

“十二五”期间,环境监测领域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一方面,新环保法、三大防治条例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土十条即将出台)体现了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重视和对环境监管趋严的态势,间接为环境监测领域带来大量需求;另一方面,对环境监测直接出台政策规划,为监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出台后,环保部出台了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监测的方式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进程明确了时间表,因此,监测行业的发展也相应提速。

 

原标题:政策利好纷至沓来,环保行业风云际会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企业查看更多>环保行业查看更多>土十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