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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发言摘登(二)

2014-09-03 10:09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物污染场地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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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治理基础 建立联动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

截至2014年7月底,陕西省铅、汞、镉、铬、砷等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控制,风险防范水平明显提高,未发生一起突发重金属污染事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2010年,陕西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省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个厅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省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同时各设区市政府也建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了联动机制。2011年10月,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并将重金属规划实施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陕西省按照“一区一策、分区指导”的原则,督促各重金属重点区域编制实施地方规划,指导各市逐年编制了《陕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陕西省环保厅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实施厅领导包抓地市责任制,督促各市落实年度目标。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了涉重金属企业管理档案,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011年~2014年,中央和陕西省财政共投入4.16亿元支持各类重金属项目58个。陕西省每年组织一次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取缔、停产治理、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查处违法企业,企业达标排放率逐年提高。

陕西省政府责成安康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切实解决威胁汉江、丹江水质安全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先后关闭了3家汞锑矿企业,帮助一家钡盐生产企业转产,要求两家汞锑矿企业停产治理。

近年来,陕西省为解除6家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居民健康安全隐患,省政府拨付专项资金,通过企业搬迁或群众搬迁彻底解决群众血铅超标问题。通过调查摸底,6家涉重金属企业周边需要搬迁居民共2208户,截至目前,已经搬迁了1958户,剩余250户居民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

陕西省陕南一家企业因长期生产积累了约2.3万吨铬渣,露天堆放。省政府支持这家企业近2000万元,建成了铬渣干法解毒生产线和土壤修复工程,对遗留铬渣和周边土壤进行处理,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项目,建成原铬渣堆放场地下水除铬处理系统,对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

下一步,陕西省政府将继续高度关注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涉重企业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重企业违法行为。

解决遗留问题 排查清除隐患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甘肃省列入国家规划的23个重点治理项目目前已全部启动实施,已建成运行20个,完成率达到86.9%。根据近3年监测结果,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金属污染物监测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和重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均达标。全省铅、汞、铬、镉、砷5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重金属污染得到初步控制,未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有力保障了环境安全。

下一步,甘肃省一是将积极筹措资金,推动规划项目建设。按照“稳定运行一批、建成投运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的总体要求,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加强规划环评,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园在规划层面统筹布局、合理设计产业延伸;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工作要求,对改、扩建有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必须有切实可靠的重金属总量来源,位于重点区域的应确保削减15%以上。

三是实施综合整治,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施资源整合,上大压小,实现规模效益。

原标题:让群众远离重金属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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