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但个别运维单位却丧失职业操守,与违法企业或造假人员沆瀣一气,共同造假;有的甚至利用专业技术,翻新造假手段,给企业出歪招,逃避环保部门环境监管。
运维方实施或参与造假,性质更加恶劣,危害更加严重。因此,新《解释》明确规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对特殊时期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环境罪从重处罚
新《解释》增加三个特殊时期从重处罚的情形,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应当从重处罚。
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应当是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事项。
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预报,环境保护部会对相关省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示各地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预警措施的要求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
以往企业拒不执行政府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或者违法排污的,只能给予行政处罚,收效甚微,不足以满足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需要。
新《解释》赋予重污染天气应对一个有力武器,一旦有企业不但拒不执行政府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还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构成污染环境罪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本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抓住机会,认真处置或整改,但企业没有好好整改,反而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从重处罚。
打击涉危险废物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难以从源头抓的产废单位问题
经统计,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约40%涉及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法院判决的案件约20%涉及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但从入刑的人员看,多数为实际倾倒人员、操作工,很难追究危废产生单位等大企业的责任。近年来,涉危险废物的犯罪呈现产业化、利用链条长、分工细密、行动隐蔽性强等特点,新《解释》从以下4个方面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犯罪的惩处力度。
一是增加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情形的认定标准
在2013年《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基础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这种分层次规定,使得对于涉危险废物犯罪的定罪量刑相互对应,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一百吨以下,对应刑罚中有期徒刑是三年以下的档次,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将要面临的刑罚则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时,以数量一百吨为分界线在实践中比较合理、可行。一般一吨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约3000~4000元,百吨危险废物的非法获利可达数十万元,而消除百吨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所需费用估计高达数百万元。因此,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巨大的,应当依法严惩。
二是明确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犯罪从重处罚
新《解释》规定,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罚。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意见》规定了情况通报的三种具体情形,对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6月5日起施行。该条例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3月27日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双案并处”。是指本部门办理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在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调查评估和处理,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无锡市大气环境污染立体监测系统运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无锡市大气环境污染立体监测系统运维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13,联系人:朱工1332790316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
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除中卫市美利林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生态环境部认为中卫市美利林区相关问题整治工作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决定解除该问题挂牌督办。关于解除中卫市美利林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照我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卫市环境污染问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厂区厂房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染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要求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并附有重点工业园区名单。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12月19日发布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至2024年1月20日。全文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
案例1:宜春市袁州潘某某、彭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环保+公安”联动机制查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2年8月19日,接到群众反映“袁州区天台镇太尉村一山林空地处堆放有大量不明物品,散发刺鼻气味”,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宜春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实施了通过修改自动监测设施参数,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立即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进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5月14日发布《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7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城乡品质显著提高,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河北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6.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1%左右;生态本底优势更加稳固,森林覆盖率达到45.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突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发展,结合北京市污染物和碳排放特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快设备更新和厂站提标改造,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通过审查的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等措施,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三)明确了禁燃区要求;(四)明确了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权责。大连市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推动企业绿色升级。详情如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包含三个一”重大任务以及13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推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5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发布,具体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生态环境执法、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74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委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决查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对不法企业“利剑高悬”,保持强大震慑,现公开4起“两打”典型案例及2起其他类型重点案例,指导各地做好相关案件办理工作。一、于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执法,大力推动执法领域生态环保新基建,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平台,采取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精准科学依法执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例。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督促企业提升守法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现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共12起,涉及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固体废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时段未按照规定限制排放污
近日,海南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1某槟榔合作社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9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万泉镇人民政府对琼海市万泉镇某槟榔合作社进行检查。槟榔合作社建设槟榔白果烘干线2条,检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自动监控环境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度第1期):案例1: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含铬废水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10月19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未经电镀车间污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领域):自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盯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高发领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