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4-28 16: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石泰峰省长任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整改督导组,负责具体推进、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责任追究。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具体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三)扎实推进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施“263”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前期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全省整改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在江苏卫视、《新华日报》、交汇点手机客户端等设立专栏,公开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江苏省委、省政府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方面还存在部分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情形;环境保护压力在向地市和部门传导中存在力度不够、衰减弱化的情况。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力执行、落地生根。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把环境保护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各设区市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二)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纳入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级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并作为省委、省政府的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跟踪督办到位。

(三)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规严肃问责追责,起到问责一例、教育一批、唤醒一片的效果。

(四)制定《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2017年上半年开展督察试点。2018年12月底前,对全省13个设区市督察一遍,督促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4年1月,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江苏省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到2017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但2014年9月省政府出台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中依然提出“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3年增加760万吨、年均增长0.64%”的目标。在2014和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江苏省均没有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纳入对地市考核范畴。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0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保护督察查看更多>生态文明建设查看更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