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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年度报告2017(全文)

2018-04-27 17:59来源:环保创业邦作者:环境规划院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税费改革绿色金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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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价值核算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迈入新阶段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积极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在2015和2016年全国启动八个地区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生态资本、生态服务价值核算等分别开展了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基本摸清了地方开展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技术难点、统计调查监测薄弱环节、基础数据缺口、指标内涵和范围争议等问题,为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依据的其他相关工作打下了基础。

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和依据,只有编制可量化的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才能评估领导干部考核期内的相关履职是否到位,才有助于全面揭示政府对各项资源的占有使用情况及负担能力,并明确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主体。

《规定》的发布,也从另一方面推动了各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进程。2017年初,深圳大鹏新区编制的深圳首张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同一时间,苏南地区首张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由江苏宜兴市统计局制作完成。

同年4月19日,贵州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6年国家试点地区赤水市、省级试点地区六盘水市、荔波县的基础上,拓展试点工作范围,新增毕节市、黔东南州作为贵州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地区。

9月19日,湖北新一轮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决定在巩固2016年试点成果的基础上,选定5个市州(林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的填报试点工作。

10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18年在海口、三亚、儋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2019年将试编工作推广到全省所有市县,2020年正式实施全省及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定期评估和公布编制结果。

环境经济综合核算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生态环境退化成本(环境污染损失与生态破坏损失)核算。核算结果显示,2004~2015年我国生态环境退化成本持续增加,增速和同期经济增速大体相当。我国生态环境退化成本空间分布不均,生态破坏损失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环境退化成本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且西部地区综合生态环境退化指数要高于中东部地区。

推进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核算结果显示,2014~2015年全国GEP总量由72.35万亿元增至72.81万亿元,其中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功能为53.14万亿元,占比为73.0%。2015年,我国GEP较高的省份为华北地区的内蒙古、东北地区的黑龙江、青藏高原的西藏、西南地区的四川和华南地区的广东。此外,西南地区的云南,华南地区的广西、江西,华中地区的湖南、湖北,青藏高原的青海等GEP也相对较高

进一步推进试点地区生态环境资产核算工作。2017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试点地区完成了关键参数估计的核算,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地区特色开展具体核算工作。比较之下,珠三角区域2015年GEP占GDP比例相对较小,仅为39.26%,其生态环境退化成本占GDP比例约为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大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六安市的GEP相对较高,是其GDP的4.26倍,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调节功能和文化功能在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迈入新阶段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授权,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个省(市)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提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区,受委托的省级政府可指定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部门负责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国务院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由受委托代行该所有权的部门作为赔偿权利人开展损害赔偿工作。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原国土资源、原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原农业、原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索赔工作的职责分工。

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持续推动能效和水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实施绿色供应链标准化管理

深化《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完善产品绿色生产与流通体系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编制工作,正式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中包括885项“双高”产品,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中包括72项设备。

其中,“双高”产品包含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产品,4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570余种高环境风险产品。

综合名录为财税及贸易等政策的绿色化提供了科学的决策支撑,原环境保护部同时针对新一批产品提出了取消/降低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纳入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范畴、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等政策建议,协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持续推动能效和水效“领跑者”制度实施

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重点围绕钢铁、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第一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确定了11家企业为首批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发布了《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7)》,推广39项工业节能技术、119种工业节能装备及80种消费类家用电器“能效之星”产品;

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电动洗衣机、照明产品等五类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暨能效“领跑者”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的范围、条件、组织、公示与时间,积极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大力推动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升。

同时,北京也积极推进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教育、保险、科技服务、互联网、电信等10个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申报和评选工作。

实施绿色供应链标准化管理,倡导绿色生产与消费

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GB/T33635-2017),明确了制造企业产品设计、材料选用、生产、采购、回收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过程及供应链上下游供应商、物流商、回收利用等企业有关产品/物料的绿色性管理要求。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绿色流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绿色供应链的创新和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国务院首次对供应链的绿色创新发展作出部署,对促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转型升级、保持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东莞市被原环境保护部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城市,2016年东莞发布了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政府通过指数评价水平深入掌握东莞各行业的绿色化程度,企业依据“东莞指数”可有效识别其在环保、节能以及低碳等三方面的状态及存在的问题。

东莞以绿色供应链管理为抓手,选择在重点产业进行试点突破,以点带面逐级推广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对促进广东其他地区推广绿色供应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报告执笔人主要为:董战峰、李红祥、葛察忠、王金南、郝春旭、程翠云、龙凤、李晓亮等。责任作者:李红祥)

原标题:环境经济政策年度报告2017(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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