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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垃圾产生者”相关结果214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26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工作方式,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源头减量习惯,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机关单位食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20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mark>垃圾</mark>治理的动力学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18

      “实施”是垃圾治理事务的落实,需要实施者来实施,实施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垃圾治理的一种动力。实施者既包括传统意义下的垃圾处理者,也包括垃圾产生者,更包括为实施者服务和保障公共利益、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1-03-17

      第六条【社会责任】倡导全社会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mark>垃圾</mark>治理的政府与社会分工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16

      政府向垃圾处理者购买垃圾处理服务产品,再将其分配给垃圾产生者;政府向垃圾处理者支付垃圾处理费,并向垃圾产生者收缴垃圾排放费。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15

      垃圾产生者需按规定排放和缴纳垃圾排放费,垃圾处理者需要付出与垃圾产生者的交易成本并接受垃圾产生者垃圾处理需求者)的监督。在这一状态下,为减少成本,垃圾产生者垃圾处理者都会理性地选择不合作策略。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15

      减量化就是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垃圾产生量和排放量,不仅指狭义的源头垃圾减量也包括广义的已排放垃圾的处理过程的“二次垃圾”减量;而且,减量不仅关心垃圾产生量更关心垃圾排放量,垃圾产生者要通过回收利用已产生垃圾的资源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11

      第八条【产生者义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04

      垃圾治理要研究“垃圾”的具体性,还要研究治理垃圾的容器、设施等器物和治理垃圾所需的土地、资金、技术等资源的具体性,即要研究垃圾治理“物”的具体性;而且,更要精心研究垃圾治理“人”的具体性,不仅仅要研究垃圾产生者和聚落对垃圾产量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02

      垃圾产生者和排放者同时也是垃圾治理的需求者或受益者,即垃圾的源头产生者与排放者和垃圾治理服务的需求者实际上是一个主体,可统称为“源头需求侧”。

      来源:无知一熊2021-03-01

      加强垃圾源头侧管理,尤其是制定分类投放制度时,一定要让垃圾产生者有地方排放而且要方便排放垃圾;加强垃圾清运管理时,一定要采取措施做到易腐有机垃圾“日产日清”(干垃圾不必如此);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时

      来源:无知一熊2021-02-25

      垃圾治理的行政管理制度要聚焦行政管理主体与社会、垃圾产生者(单个人、小区(聚落)、社区(村)居委等)、垃圾处理者等其他垃圾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强化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逆向物流、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填埋处置等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

      来源:无知一熊2021-02-24

      垃圾处理者向垃圾产生者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理当向垃圾产生者收取垃圾处理费。

      来源:无知一熊2021-02-22

      市场导向型垃圾处理组织形式就是垃圾处理企业与垃圾产生者(单个人、小区(聚落)或社区(村)居委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进行直接交易,政府为保障社会公共权益对垃圾处理活动进行规范、调控与监督。

      来源:沈阳市政府2021-01-19

      第六条生活垃圾分类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第二章 源头减量第七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0-12-31

      第九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的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来源:韦伯咨询2020-12-16

      二、科技支撑——法脉准绳有依据随着5g、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平台在垃圾分类前端、中端、后端的全程监管作用日渐显现,为未来“垃圾产生者付费”制度的落地,奠定了大数据基础和制度保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第七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来源:无知一熊2020-12-14

      垃圾治理的源头需求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源头需求侧管理体制机制,应用“产生者负责”“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受益者补偿”“污染者赔偿”“多排放多付费”“减排补贴,超排惩罚”等原则,理清产品生产者、垃圾产生者

      来源:中国江西网2020-12-08

      产生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缴处理费条例中明确,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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