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政策正文

政策全文|《2017年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

2017-04-27 11: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质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机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6. 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评价6项污染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对全省13个市(州)、3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序。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对全省共计115个县域行政区划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序(115县域行政区划清单见《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与在线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

7. 质量保证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93-2005)开展质控工作。国控点质量保证工作由总站委托第三方运维检查公司承担,省控点质量保证工作由点位所在地区环境保护部门承担。

(二) 城市大气复合污染监测

1. 监测范围

武汉市、咸宁市、鄂州市、黄石市、孝感市、黄冈市、安陆市,共计8个点位(武汉市为省站和市站两个点位)。

2. 监测项目

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TSP、PM1、黑碳、浊度、VOC、OCEC、粒径谱、氨气、总氮氧化物、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大气稳定度、离子色谱、重金属、激光雷达、云高仪、太阳光度计、UV辐射计、城市环境摄影等(各地根据实际设备建设情况进行监测)。

3. 监测时间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 工作方式

省控超级站空气质量监测为湖北省省级事权,湖北省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超级站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日常运维,武汉市、咸宁市、鄂州市、黄石市、孝感市、黄冈市、安陆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委托各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日常运维。

超级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及便利提供工作由所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5. 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报送实时数据至“湖北省超级站联网管理系统”。

6. 数据应用

数据可用于源解析、预警预报、科研等工作。

7. 质量保证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93-2005)开展质控工作,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承担质量保证任务。

(三) 区域(农村)空气质量监测

1. 监测范围

钟祥市、随县、英山县、监利县,共计4个点位。

2. 监测项目

钟祥市为SO2、NO-NO2-NOX、PM10、气象五参数;随县、英山县、监利县为SO2、NO-NO2-NOX、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

3. 监测频次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4. 工作方式

区域(农村)空气质量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保障经费。由总站委托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湖北省《2017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质监测查看更多>环境质量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机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