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政策正文

政策全文|《2017年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

2017-04-27 11: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质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机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全分析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

水质全分析数据统一于9月份与当月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监测数据一同上报省站水室饮用水邮箱hbjc_drink@163.com(后期待系统测试完成后通过“湖北省水环境质量监测一站式数据管理系统”报送)。

经省站水室审核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送总站。其中,地级以上城市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报送。县级城镇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及评价报告(含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镇)报送至总站。

(3)数据填报格式

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 表1的基本项目检测限应该满足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表2和表3项目检测限须满足标准值的1/4;未监测项目填写“-1”,并写明原因;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需组织核查并向省站报送超标原因分析。

报送取水量时,水源地当月未取水填写“0”,并注明原因(如备用水源地);未获得取水量信息填写“-1”。

若在用水源地当月未监测,则该水源地数据行填“-1”,并注明原因(如备用水源地);已停用水源地则不再报送监测数据并证明已停用。

(十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监测

1. 监测范围

(1)规划断面监测

丹江口水库库区及其上游地区25个水质监测断面(点位)。

(2)调水监测

①常规月监测,丹江口水库2个点位;②自动监测,主要依托现有丹江口胡家岭水质自动监测站;③应急监测,在发生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开展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断面包括25个规划断面(点位);④水质全分析监测,丹江口水库2个点位。

2. 监测项目

(1)规划断面监测及调水常规月监测

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以及流量、电导率。

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2)应急监测

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湖库加测总氮、总磷)、水污染突发事件特征污染物。

(3)全分析监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

3. 监测时间

(1)规划断面监测和调水常规月监测

每月1~10日;逢法定节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2)全分析监测

每年6~7月,对丹江口水库2个点位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

4. 工作方式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保障经费。由总站委托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湖北省《2017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质监测查看更多>环境质量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机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