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

2015-11-20 14: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测质量环境监测总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监测频次的设置要综合考虑排放限值、排放特征、监测成本、企业的守法历史等多种因素。首先,监测频次的设置要考虑排放限值的内容,能够获得相应时间段的排放数据;其次,要考虑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特征;第三,要考虑企业的成本,不能随意增加监测频次;第四,要考虑企业的守法历史,对于持续守法的企业可以相对降低监测频次的要求。采样方式和分析方法要参照排放限值设定时采用的方法,与其保持一致。

二是重视自行监测数据的收集。美国通过专门的数据库(如ICIS-NPDES)收集所有持证单位的排污设施及废水的排放特征、自行监测数据、达标限期、许可条件、检查相关内容、强制执法行为等信息,为管理机构审查持证单位是否依证排污提供了数据基础,也为开展类似的污染源管理的参考,是制定国家排放限值等文件的重要依据。

三是重视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在美国,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对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出了非常详尽的要求(如CFR64、75);另一方面,通过对自行监测数据的审核和评估来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在英国,通过建立监测计量认证制度,并要求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质量管理手册,要求企业开展内部检查和审核,对运营者进行监测评估等手段全面进行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

3.2国内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目前,除西藏外的30个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大部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按照办法的要求将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初步奠定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基础。

但必须看到,自2013年起我国才开始推行重点企业自行监测要求企业承担应有的监测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公众监督。但是由于刚刚起步,而多数企业监测能力薄弱,在自行监测指标完整性、数据质量、公开及时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有待继续不断完善。

目前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监管体系基本处于空白,尽管相关规定要求排污单位需将自行监测方案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将监测结果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但排污单位监测数据质量尚处于未监管的状态。

4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体系的说明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体系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为统领,包括一系列重点行业分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4.1分行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的必要性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排污单位种类和数量繁多,污染物排放特征差异大。为提高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导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应根据行业产排污具体情况,分行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对差异较大的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开展需分别进行指导。

首先,不同行业污染源差异大,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因子均不同,与之相应的自行监测方案也差异明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监测方案中的关键内容均是根据污染源及排放因子的特征确定的,由于不同行业排污节点迥异,排放图谱千差万别,对环境的影响各不相同,监测点位、指标、频次都有很大差别。根据行业具体情况制定行业企业自行监测指南可以提出针对性要求,可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工况及相关参数监测和收集要求差异大,相关内容的记录和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核查工况、收集相关参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说清企业的排污状况,不同行业由于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工况和参数指标是不同的。要说清不同行业应收集哪些信息,如何收集,分别应记录和上报哪些指标,必须分行业进行梳理分析。以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的形式能够更好、更清楚、更确定的将这些内容说清楚。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查看更多>监测质量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总站查看更多>